《痴鳩線中學校規巡禮-我係點學經濟學(3)》
上回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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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 https://goo.gl/IyCre6 -《第二集》 https://goo.gl/BEY7oB
呢篇文嘅主題,係返學返工必然會犯嘅錯誤-遲到。

中學八點零五分打早會鐘,之後踏入學校當遲到。遲到嘅人,要拎學生證登記,再喺校務處門口排隊。早會完結,所有人都行晒返班房,先到遲到嘅人行。
遲到嘅人多唔多呢?平時每日三四十人遲到,一間學校千鳩幾人,計返有幾個巴仙嘅人遲到,話多唔多、話少唔少。遇啱長假期(如農曆新年)後第一日返學,遲到嘅人特別多,突破一百唔出奇。
遲到當然唔好。至於假期後,遲到個案急升係短暫現象,過兩日會自然回落。不過,新校長似乎好憎人遲到。貫徹佢「治亂世,用重典」嘅管理哲學,某日佢喺早會公報:
「遲到嘅同學要記過。
遲到3次,記1個缺點;遲到9次,3個缺點=1個小過;遲到27次,9個缺點=3個小過=1個大過。」
佢宣布呢個「記過三進制」嗰陣,操場上發出陣陣竊笑聲。大佬呀!!記缺點記到好似去惠康拎印花換康寧杯杯碟碟,或者當年嘅歡樂天地換公仔咁,幾搞笑先得。個計劃仲有好多換購細則:遲到每個學年清一次,即係你九月十月遲兩次到,到下年四月遲,照計第三次,記一個缺點。
遲到肯定係唔好嘅習慣,但要罰遲到嘅學生,係低能;而用一樣無效嘅罰則,係低能中嘅低能。
校長以為記過有效阻嚇遲到,其實連嚇鬼都冇用。記缺點、小過、大過,後果只係有封家長信畀你「家長」簽,再喺成績表上有個記錄。可惜,中三開始你班中一定有個奶媽幫你假冒簽名,簽得比你真正嘅阿媽更加似家長簽名。中五有個女同學,堪稱眾人奶媽,只要畀個真正嘅簽名佢對住簽,佢用一堂嘅時間,以後就可以量產你阿媽嘅簽名-我當年用咗幾盒百力滋,得到奶媽嘅收留。至於成績表有個紀錄,到每個學期見家長嗰陣,已經事過景遷,阿媽咪最多哦你幾句-萬一你住洪水橋遠到手提電話收中移動咁遠,阿媽仲會企喺你個邊,屌鳩個老師唔夠包容。
再講遠啲,升預科大學係睇公開考試幾多分,中三踢出校嗰啲係校內成績唔好。喺好特殊嘅情況下-例如得返兩個預科學位同樣有兩個學生13分,記過呀操行呀呢啲先會影響你前途同人生。倒轉睇,一個13分一個14分,會唔會睇操行?唔好玩啦,校方一定睇分先。
喺香港讀過書,定必深切體會到「成績就係皇道,公開試是真理」呢十二字真言。成績好、讀精英班、有潛力幫學校拎幾條A,校方同老師對你喺學校做嘅錯事,多半隻眼開隻眼閉;即使領咗大鑊嘢,隻揪、食煙、講粗口、扑嘢,依然會盡力幫你拆。相反,你平時成績差,只要做錯少少嘢,學嗰個執葉律師話齌,殺無赦。
我已經唔記得幾時發現呢十二字真言,所以好專心公開考試成績(當然有啲時間去咗溝女,但都係為咗拎佢啲二手碌屎考好個試),校內考試同操行全部選擇性有好表現-中意嘅就做好啲、唔中意就求鬼其。我中學七年間操行一直係喺B同C之間徘徊,A呢-我高考拎就夠。
結果,我試過一年遲到10幾次,記咗小過同缺點。咁已經算小兒科-有幾個同學直頭當買嘢食儲印花咁,儲到一個大過幾個小過缺點返嚟。一年返學嘅日子大概係200日,佢遲到40–50次,幾乎每星期遲到一次……但當你投身社會,就會發覺每星期返工遲到五次嘅,大有人在,中學只係等你有心理準備預備好日後日日遲到咁解。又話學校係畀人學嘢,偏偏又唔畀人學定遲到,好撚離譜。
遲到記過,同出口術打壓港獨一樣,無撚用,結果一樣咁多人遲到。校長又再次發揮佢治亂世,用重典嘅管理哲學,加重遲到刑罰:
「遲到要記過;兼罰抄校規,每次遲到抄三次。」
嘩!呢個堅係罰呀-校規有五六十條,要抄三次,抄你成個鐘!!
當年即刻有門生意,幫人抄校規。當中以男生代抄嘅價錢較高-供求問題,需求嚟講遲到嘅以男人為主,佢哋又唔中意寫字,供應方面又無乜男同學肯做代抄啲咁煩嘅嘢,求多供少,價格就高。整體嚟講,代抄風險甚高-你班主任一睇就知啲字唔係你,到時罰得仲甘,所以只有少數人鋌而走險。
遲到要罰抄校規,係咪遲到嘅人少咗?
係!遲到嘅人係少咗,校長的確好波! . . . . . . . . . 更多人索性缺席唔返學。
點解?學校遲到同請假,有以下嘅規矩:
-遲到一堂內(即喺第一堂完結前返到),當遲到,得到印花一個兼罰抄校規; -遲到超過一堂,當曠課,訓導立案查辦,記過兼家長,定期見訓導人員,接受思想教育; -請假半日,只要醫生紙兼家長信; -請假一日,唔使醫生紙,家長信就夠; -請假兩日或以上,要醫生紙+家長信
呢啲規則係咪好奇怪?遲到一日只要一封家長信,半日要醫生紙(防止學生返半日學後曠課去玩)。由於遲到要抄校規,覺得自己有機會遲到嘅人有以下反應:
-跑返學、搭的士,務求唔好遲到;
-有啲把心一橫,索性去附近嘅茶餐廳食埋早餐,喺遲一堂內返到,飽住咁返學。有次我搭咗$50的士去到學校門口,臨落車嗰刻聽到早會鐘響,已經當遲到。我……即刻叫司機兜返去附近嘅大家樂食個早餐先。
-更多人見遲到,索性轉身返屋企,成日缺席。如果返學,遲到要抄校規;返屋企,成本係一封叫同學冒簽嘅家長信,當然仲損失一日嘅學習機會(唔好話一日,唔返一個月都唔係損失)。所以面對遲到,一個選擇係奬(返少日學)、另一個係罰(抄校規),好多人揀前者。中四至中七,我有時瞓晏咗遲到,直頭唔返學,同阿媽講今日學校有特別活動唔使返學。至於家長信……咪講咗有奶媽。嗰幾年,我冇返學嘅日字夾夾埋埋大概七十日。好多同學成日唔返學,唔係因為病,係因為遲到怕抄校規。
呢個情況反映咗校長對「選擇」嘅錯誤理解:佢以為學生嘅選擇,只有遲到同準時,只要遲到嘅成本上升,自然會準時;對學生嚟講,選擇係遲到、準時、缺席,揀當中最低成本嗰樣做。你定下咗錯嘅罰則,所得出嘅結果可能同你原意相違背。
即係乜?從教育嘅角度,你係想一個學生遲到一段時問(損失數十分鐘學習),定係佢完全唔返學(損失一整日嘅學習)?校長彷彿為咗減少遲少次數呢啲無謂嘅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提供誘因畀學生索性唔返學,結果適得其反,因少失大。唔係話校長特登-佢無咁黑心亦無咁聰明-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以為治亂世用重典,結果有反效果。
唔單止誘因重要(incentive matters),誘因喺邊際上(marginalism)、喺選擇嘅比較上(comparison of choices)一樣重要。你唔同嘅行為嘅邊際回報同罰則唔合理,啲人就會自然揀選最有利嘅選擇。千規律,萬規律,經濟規律只一條,萬綠叢中只得需求曲線,對不對?
需求定律(Law of Demand):畀張五常教授玩到殘、講到爛嘅定律,好似基本法呢朵菊花咁畀班撚樣玩到變太陽花咁爛。
需求定律話:
某樣行為或物品嘅成本/代價越高,該行為或物品嘅需求量就越低。
所謂成本/代價,唔止係價格(monetary price),而係整體成本,包括金錢同非金錢(例如時間)。需求定律,應用無弗遠近,係經濟學上解釋能力最強嘅定律;倒轉嚟講,佢太過萬能插蘇,畀人感覺無乜用……
究竟理性(rationality)同需求定律(law of demand)有乜關係呢?好似有關,又好似無乜關。你當需求定律係理性嘅一種應用-一個人經過計算後,根據代價/得益去作出選擇,代價越高,需求量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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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樣解讀以上幾樣嘢呢(law of demand, incentive, marginalism, rationality)?以前讀Economics and Law,教授問:
「如果我哋相信終身監禁有助減少嚴重罪案,點解唔將搶劫、非禮嘅罰則一樣定為終身監禁?」
嘩!你想像下如果犯咗啲輕微法犯都要坐一世,啲人會點?你一定會殺死捉你啲執法人員囉!掉個煙頭又坐一世,殺咗個食環分分鐘走得甩,就算捉到,咪又係坐一世?咁到時就日日都有殺人案,天下大亂。
Steve Levitt本Freakonomics,有一章講《遲到同懲罰》。話說,有間喺以色列嘅日間託兒中心,規定父母喺下午4:30前接啲仔女走,間中有父母遲到,遲過4:30先嚟到。
為咗研究父母會否因為誘因改變行為,兩個學者進行測試:喺部份託兒中心,實施父母遲到要罰款嘅新規則。遲多過10分鐘要畀$3美金,再睇下整容前後遲到人數嘅分別。
如果用需求定律嚟講,有罰款,父母應該較準時嚟接仔女……點知結果係遲到嘅父母比之前多咗。更加仲要係,測試完結、取消咗罰款之後,遲到啲人數仍然係咁多,冇減少返去未有罰款前嘅水平。
Steve Levitt嘅解釋係,有咗呢個罰款,父母覺得畀咗錢等同買咗贖罪券,減低咗原本遲到嗰種心理負擔同代價,令佢哋更加肆無忌憚-咁遲到……
我就唔同意佢講法。我嘅睇法係:
-人類面對誘因,一樣會改變行為。因為整體代價低咗,佢哋咪遲多咗。Law of demand : 價格下降,需求量上升。
-佢哋遲到多咗,可能係因為個罰款太低(每次遲到係大概$3美金,而一個月嘅託兒服務係$380)。我唔知以色列嗰度啲父母時薪喺幾多,但如果佢哋人工同$3美金有得揮,佢哋寧願畀個$3(相當於以色列錢NIS10),慢慢咁去接小朋友。
根據原作者所講(註),違例泊車罰款係NIS75,衝紅燈(唔係你女友月時來潮嗰啲)畀人捉到係NIS1000、你隻狗隨處屙屎罰$360……一個babysitter每個鐘嘅人工係NIS15–20,以色列嘅平均人工係NIS5595,假設一個星期做40個鐘(香港人鐘數,外國人應該少好多)、每個月做160個鐘,時薪大概NIS35。根據以上資料,我覺得NIS10應該算平。
-更重要係,佢個罰款係無論你遲幾多都係$3,遲10分鐘好、遲60分鐘好,一樣罰$3。你試下個罰款每分鐘計(例如每遲10分鐘罰$3),甚至乎係累進制呀(第一個10分鐘罰$3,第二個$6、第三個$9……如此類推)!阻嚇力應該大好多。
時間係一個continuous嘅函數(你一見呢啲咁難明嘅詞語就知我拋緊書包),你可以揀其中一點;你幾時去托兒所,並唔係喺「遲到」同「唔遲到」兩個選擇中揀,而係你揀幾多點去到、或者遲幾多。你一遲,見個罰款係咪都係咁多,咪遲啲先去囉!呢個原理,咪同我見遲到就即刻掉頭去大家樂食早餐先返學一樣。事實上,原作者提到,唔單止遲到嘅人多咗,遲嚟嘅人平均遲到時間仲長咗。證明我呢個推斷超級合理-一係準時,一遲就超級遲。你嘅目的係要佢哋越早嚟到越好,咪每分鐘咁罰囉。
最近,我睇咗由林茵寫嘅《教育不是一條路》,提到創意書院諗方法對付學生遲到。校方與學生共提出五個方案應付遲到,再作公投,方案大概如下:
- 遲到及曠課不可過20次,否則踢出校;(校方) - 遲到不可多於上課時數5%,否則踢出校;(學生) - 遲到(遲10分鐘內)不准過200分鐘;曠課(遲多於10分鐘)多於5次,否則踢出校;(學生) - 遲到(遲10分鐘內)不准過200分鐘;曠課(遲多於10分鐘)多於2次,否則踢出校;(學生) -出席時間要滿95%(以分鐘計算)才能取得畢業證書;滿90%才能取得修業證書(學生)
從經濟學睇,學生嗰4個方案,全部比校方嘅優勝:佢哋計算遲到/曠課,並非單純以「遲」/「唔遲」二元咁劃分,而係加入咗邊際嘅概念-遲多一分鐘同遲少一分鐘嘅後果,喺學生嗰4個分案係有分別(特別係第二個5%方案)。[至於投票結果就賣關子了,去買林茵本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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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問:我有乜建議去決遲到問題。
我問你:做乜要解決?
唔係叫你主張遲到,而係校方、社會、任何人都要接受不完美、些少錯失。如果偶爾有日好多人遲到,咪算囉;真係遲到成為習慣,你唔係就咁罰遲到嘅人就夠。係要改,就徹底啲成套請假同遲到嘅制度改:
-遲到一堂內(即喺第一堂完結前返到),當普通遲到。每月遲三次或以上,見家長加放學留堂抄校規,仲要留堂補返遲到嘅時間(遲一分鐘就留一分鐘堂)
-其他遲到(例如遲兩堂),當曠課,訓導查案,記過見家長
-請假,全部要醫生紙+家長信。要留堂補返失去上堂時間嘅某一個百份比(例如一日上八個鐘堂,請一日就留20%兩個鐘堂,可分期付款)
罰,要係喺無計可施下先可以用,之前更要諗清諗楚-唔係簡單咁記過唔得就罰埋抄校規。我當年抄過幾次,憎死間學校同校長,憎到今日仍然記得。
校長刻意要我有歸屬感,歸嚟歸去歸唔到;做埋啲戇鳩嘅嘢,反而令我記呢間學校同校長記一世,可能,呢啲叫另類「歸屬感」。
註1:http://rady.ucsd.edu/faculty/directory/gneezy/pub/docs/fin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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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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