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義】(路18:9–14)

引言
今天的福音經課出自路加福音18章9–14節。承接自上個星期的福音經課(路18:1–8),耶穌以整個段落來教導門徒如何禱告。「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18:1)耶穌以第一個比喻來鼓勵大家不要放棄禱告:不義的官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但由於寡婦日夜煩擾這官,要求他為自己伸冤,用盡一切方法和佢「攬炒」,所以最終這個官都「跪低」了,最後決定為寡婦伸冤。如果連這個不義的官都可以因為受不了寡婦太過煩擾而「跪低」,試問看顧我城的上帝豈不更會回應其選民的呼聲嗎?在這個比喻中,耶穌強調禱告需要堅持到人子回來的時候,何解?因為現實就是直至主回來之前,不公不義仍然會在世上長存。即使天滅中共之後,要走的路仍然漫長,我們絕不可灰心,要一直堅持禱告,依靠上主去面對這一切挑戰。在這個比喻中,我們很自然會代入寡婦這角色,我們是在世上受欺壓的一群,我們需要上帝為我們伸冤。然而,耶穌話鋒一轉:「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路18:9–10)原來,有種人不可以只聽第一個比喻,因為如果他們只懂得代入受壓迫者的一邊,就會慢慢變得自以為義。
一開始,耶穌為這個比喻所下的設定已經帶有非常濃厚的對比色彩。首先,事情發生在聖殿,而不是各自家裡或者街上。以當時的制度為準,聖殿是一個要嚴格分辨聖俗的地方:祭司與平民的衣著和角色有所不同,猶太人跟外邦人會分開兩個不同的地方,男性和女性也要分開留在不同的院子,祭物亦要按規矩分類為聖潔與否,所有原本在街上面混雜在一起的人事物,到了聖殿皆要嚴格按聖俗分類。在聖殿裡面有兩個人祈禱,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誰聖、誰俗?顯而易見。法利賽人在當時社會上是被公認為最虔誠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這個字在原文中的意思是「分別出來」,他們矢志要透過嚴格遵守律法成為社會上最聖潔、最虔誠的人,他們以「妥拉」(Torah,即希伯來聖經)作為他們信仰的核心,是當時整個猶太族群中最尊重聖經的人。相反,稅吏在當時社會中地位低微,他們被認定為錢出賣同胞,作為羅馬政權的跑腿去向同胞收稅。而且,稅吏可算是有牌「收數佬」,因為除了政府原本規定要收取的稅項以外,他們一般會多收肥己,所以猶太人一般都認為稅吏等同於罪人,因為他們為錢出賣良知,欺壓弱小的老百姓。如果當日的法利賽人就類近於今日基督教中的牧師,當日的稅吏就可算是等同為今日的「黑警」了。
法利賽人:「我」與眾不同
在對比鮮明的設定中,耶穌繼續講這個比喻:「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首先,我們要理解這個法利賽人的肢體語言。和合本把這段文字翻譯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若然我們看呂振中譯本,是如此樣翻譯:「獨自站著,用以下這些話禱告」。在原文中,這句話的逐字翻譯大概如下:「站著」「向自己」「禱告這些」。如果選擇把「向自己」這個片語連同「站著」一同理解的話,就會翻譯如呂振中譯本:「獨自站著,禱告」;如果選擇把「向自己」連同「禱告這些」一同理解的話,就會是和合本的「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我個人更加傾向認同呂振中譯本的理解,因為作者似乎有意把以法利賽人「獨自站著」跟稅吏「遠遠的站著」作一個鮮明對比。所以,不單是稅吏自己自慚形穢所以「遠遠站著」,反而是法利賽人一早已經知道稅吏站在旁邊,卻不屑與他站在一起,所以自己「獨自的站著」,表露了他對稅吏的鄙視。
然後,當這個法利賽人開聲禱告,他首先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什麼?「『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聽畢,其實完全聽不到他感謝上帝什麼。反之,禱告內容全部都是關於「我」:「上帝,『我』感謝你,『我』唔似得啲鄧傳道咁,連90日讀經都讀唔哂!」「『我』唔似得啲死黑警咁走去為錢出賣靈魂。」「『我』唔似得啲乜乜牧師咁走去做實習記者玩膠哂啲記者專業!」「『我』唔似得啲左膠泛民咁永遠企喺抗爭者嘅對面。」「『我』呀!個個禮拜都有出去發夢,『我』有課金買物資俾前線,『我』教會有開放俾示威者休息,仲會做法律支援,又會開急救班、武術班,『我』教會唔會因為保險問題而叫啲同工唔好去示威區囉!」
原來,當我們的信仰慢慢由追求敬虔變成開始覺得其他人都不如自己敬虔,開始覺得其他人總不如自己跟貼社會最新情況,開始越來越proud of自己曾經做過什麼時,我們就要小心,因為今日的福音經課提醒我們,我們可能慢慢就會變成耶穌口中的法利賽人,忘記了我們禱告及信仰的對象是上帝而不是自己。
稅吏:唯獨上主能以開恩憐憫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相比起法利賽人「獨自站著」,稅吏的肢體語言亦充份表達出他的靈性狀態:遠遠站著、未敢舉目、捶胸懺悔。遠遠站著,代表他自己知道自己不如法利賽人般虔誠,不配與他站在一起;未敢舉目,代表他十分清楚自己根本面對不了至善的上帝;捶胸懺悔,代表他其實為自己所做過的事情感到非常自責及後悔。也許,他其實很清楚自己應該為信仰而放棄面前的一切既得利益,絕不應該為錢財出賣良知,但因著種種原因,他仍未敢放棄職業;也許,他好其實很清楚這個制度的邪惡之處,但他深知自己無能力去改變這個制度,只能夠卑微地為自己的生活而打算;也許,他離開聖殿之後仍然未能放下職業,從此離開罪惡,但至少上帝接納他在聖殿中的真誠捶胸、祈禱和懺悔。
「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稅吏的祈禱很短,但相比起法利賽人的自我吹捧,稅吏起碼真誠向上帝說話。作為一個清楚自己滿身罪污而有懺悔之心的稅吏,工作以外,是否真的完全十惡不赦呢?未必,或許他也曾經為無能力交稅的窮人網開一面,或許他是一個非常有愛心的父親和丈夫,或許他因為罪疚感而定期做十二、十三奉獻,或許他也曾為同胞向政府爭取過權益,但他未敢在禱告中數點半樣出來向上帝求情。為甚麼?因為他心知肚明,若然他可以在上帝面前講一句說話,都全因為上帝開恩可憐,而不是因為自己做過什麼好事。佢很清楚,在至善的上帝面前,自己不過一介罪人,根本乏善可陳,不值一哂。若然自己竟然有能力為其他人做什麼好事,都不過全因上帝賜恩典和能力。
有時候,基督徒做得久了,開始擔任不同的事奉崗位,為群體有所貢獻、承擔,我們都可能很容易慢慢失卻如同稅吏這一份單純向上帝禱告的心。但是,耶穌最後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老生常談卻很實在,上帝最重視的是我們對祂的態度,而不是我們的成績。沒錯,缺乏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但如果我們漸漸變成過於執著行為做得有多好,我們又要開始檢討一下自己的內心了。從信心到行為,再從行為到信心,這是我們在信仰歷程裡面所不斷經驗的鐘擺,永無畢業,只能夠不斷謙卑學習,不斷誠實悔改,不斷努力更新。
亂世中重新學習禱告
從耶穌的比喻中,我們起碼學習到三樣事情:
第一,我們不可以自己的能力取代上主的工作。法利賽人第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忘記了誰才是上帝,在他的感謝內容中根本沒有上帝的存在。在抗爭運動中,我們眼看著局勢發展,多多少少總會知道自己付出過什麼,知道不同陣營的示威者到底對局勢有什麼貢獻,又有哪些人總是「豬隊友」。然而,我們作為基督徒,一定要誠實問自己,到底打從心底,我們是在相信一個運動、一套政治理念、一套抗爭策略、一個去大台的自決意識、陳雲、特朗普、美國議員、自己的分析,還是在相信上帝的工作和拯救?如果不是上帝開恩,我們即使再努力,結果都只會是壯麗地輸。聽起來「好膠」,但作為基督徒,如果我們在信念方面不夠「膠」,其實可能亦等同於不太相信上帝。其實,如果香港人要向現實低頭的話,早已全盤放棄抗爭了。我們之所以仍然堅持到今時今日,某程度上都是「超級膠」,才可以至今仍然排除萬難、不顧一切、勇往直前。就好像故事「小王子」給我們的教訓一樣,我們不可以因為越來越熟練、越來越明白現實而變成了大人,我們一定要時刻保持「膠」心一片,不斷回轉像小孩子,才可以承受上帝的國。(參路18:15–17)
第二,切勿自視過高,要不斷為自己的過犯和軟弱而認罪悔改。法利賽人的第二個問題正是他自視過高,瞧不起其他人,把自己同其他人比較起來就以為自己很虔誠,結果矇蔽了自己的雙眼,看不到自己的問題所在。尤其是香港人,我們都在荒謬的教育制度底下長大,很好容易會拿自己跟他人比較,自卑源自比較,自義亦源自比較,兩者其實不過是同一把劍的兩面。其實,我們每一個都只能夠為自己而向上帝負責,有事情做得好是上帝的恩典,但在上帝面前我們永遠都不是完美,仍要不斷在上主面前省察自己的內心,敢於發現自己的盲點和軟弱,在上帝面前懺悔、改過。上帝不是要我們比他人強,而是要我們每一個都有這顆向上帝單純悔改的心。
第三,既然稅吏的禱告竟然比起法利賽人的禱告更算為義,我們就要更努力為罪人願意悔改而懇切祈禱。當下局勢中,我們未必能夠再相信警隊裡存在所謂「白警」,既不願辭職,警察基本上沒有一個是無辜的。我不反對這個理解,但我們同時也不可以掩眼不看,其實總有一些警察雖然或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或無勇氣去放下高薪厚職,但是他們可能也好像比喻中的稅吏一樣,每天受到自己的良心責備,每天都帶著懺悔的心上班。在公義原則下,我們絕不可能因此就對他們所作所為視而不見,一筆勾銷,但至少我們可以繼續為他們有要有這顆懺悔之心而祈禱,我們可以繼續為他們要拿出勇氣離開警隊而祈禱。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連吸入催淚煙的狗仔都需要獸醫,更何況三萬多個不能分辨左右手且是非黑白對錯不分的警察呢?沒錯,在大和解之前,公義必須先行伸張,但公義伸張的方式也不一定是他們全部死不悔改落地獄,我更希望見到他們每一個都猶如撒該一般真誠悔改,離開罪惡,蒙主接納。弟兄姊妹,我們要有是非之心,但也不能被仇恨蒙蔽我們的心。他們雖不把我們當成人來看待,但並不代表我們作為基督徒可以同樣不把他們當成人來看待。求主賜我們每一個都有上主的憐憫之心,同時亦有上主對公義的執著和堅持。
結語
最後,我想分享最近一個少少的反思。在嶺大校牧處工作,有不少機會跟大西北區教會的牧者交流,其中有兩三個牧者對社會的看法對我有些衝擊。他們其實在牧者中算是很「黃」,一直都很努力關心身邊有出去前線抗爭的弟兄姊妹,為無家可歸的手足尋找庇護。但礙於年紀問題,他們自己不會出去,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會阻礙年輕人行動。但是,他們不斷舉辦祈禱會去連結不同教會的牧者和弟兄姊妹,一同為城市認罪,求復興、求更新、求拯救。他們覺得,一個地方之所以會變成這樣,一定是因為上帝出手擊打、懲罰,所以我們信徒首先要為這個城市認罪,要明白到底上帝不喜悅我們什麼。一開始,我覺得這個觀念極度匪夷所思,很明顯錯的一方是政權而不是示威者,要認罪都是當權者要認罪,怎會要我們幫他們認罪?不過,後來我覺得這種概念其實不無道理,如果我地看看整個舊約傳統,很多先知雖然不斷責備以色列人,但他們同樣會為整個民族認罪,雖然他們知道問題出在誰人身上,但他們認罪時不會把責任推到其他人身上,仍然會用「我們」這代名詞向上帝認罪悔改。
我總覺得,雖然在時代革命中我們看到很多人性光輝的一面,但試回想一下,從運動前直至現在,難道不仍存在很多政治冷感、各家自掃門前雪、利字當頭、消費主義、貧富懸殊、互相壓榨的情況嗎?即使是近來爆紅的黃店,也不一定沒有參與在喺剝削工人的過程之中;即使是今日勇於出去擋子彈的銀髮一族,也不一定未曾政治冷感。如果,上主要藉著這場運動喚醒香港人,要香港人悔改,我們又有否看到自己一直不足的地方?很多教會最近都願意開門接待示威者,但之前多年來教導政教分離歪理所種下的惡果,仍然需要努力去悔改和面對。原來,我們除了要看到政權邪惡的一面,我們自己都要好好努力去改變我們自己固有的生活模式,一同為我城認罪悔改。
一個黑警真誠認罪悔改的禱告,倒比一個基督徒的自義祈禱更算為義,「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求主幫助我們,教導我們如何真誠跟隨基督。
(2019年10月27日基督教善樂堂主日崇拜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