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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hBhgsWkt8gXuDOyctL9saQ.png"><figcaption><b>左:</b>統促黨的遊行暨論壇宣傳海報;<b>右:</b>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核定遊行通知書</figcaption></figure><p id="1ecd">關於中共的敵意滲透,思考未來應否訂立反統戰法,可作細分探討。</p><p id="62d8"><b>敵我思維</b></p><p id="a31d">循國家戰略角度,除了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陸委會或相關部會依法行政以外,臺灣政府藉此表明立場,展現政府公權力,尤其重要。</p><p id="cd57">回想3月31日,中共派遣兩架殲11戰鬥機<a href="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7750525">飛越臺海中線</a>,其時蔡英文強調,面對中共軍事威脅挑釁,必須<a href="https://tw.news.yahoo.com/%E8%BE%A3%E5%8F%B0%E5%A6%B9-%E8%94%A1%E7%B8%BD%E7%B5%B1-%E8%AD%A6%E5%91%8A%E4%B8%AD%E5%9C%8B-%E5%9C%8B%E5%9C%9F-%E5%AF%B8%E4%B8%8D%E8%AE%93-061416857.html">守護國家領土</a>一寸不失,態度相當明確。</p><p id="8064">陸委會主委<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20178.aspx">陳明通</a>稱武統論「是我們臺灣社會所不容的,他來這裡是來觀光的,不是來這裡拿來宣揚他的政治主張」,「這是我們在事先防範」;內政部長<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4120085.aspx">徐國勇</a>明言「言論自由有一定界線,臺灣主權不容侵犯」;<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20067.aspx">蘇貞昌</a>直指李毅「假觀光之名宣傳武統臺灣,這不止是恐怖分子,……驅逐出境剛好而已,快走不送」, <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30057.aspx">蔡英文</a>謂武統言論衝擊國安,必須請李毅離境,更<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60311.aspx">裁示</a>往後若涉訪臺宣揚「一國兩制」、「武統」等鼓吹戰爭、恫嚇臺灣人民活動,以致有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者,必要時應予拒絕入境。</p><p id="6251">從政府言行上下一心,主權意志堅定,國安意識顯然有所提高。</p><figure id="8c08"><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CY0gwwln244LLcINI0CeUA.png"><figcaption><a href="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41">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a>》第16條局部</figcaption></figure><p id="0730"><b>依法行政</b></p><p id="5b91">當初李毅未經嚴格審查,成功進入臺灣,但經查明事實後,旋即由執法部門依相關規定驅逐出境。</p><p id="83c3">過去他藉公務為由數次訪臺,均有應邀演講。是次他申請觀光訪臺,但事實上統促會在臺中市舉辦研討會,由李毅擔綱主講,與申報目的顯然衝突。</p><p id="8fa3">根據《<a href="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兩岸人民關係條例</a>》第16條,中國公民可訪臺從事商務或觀光。以該規定為基礎,立法建構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其中第16條清楚說明,若申請訪臺目的為觀光,但到埗後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即使當事人已經入境臺灣,執法方仍有權撤銷旅遊許可。</p><p id="80f1">條文列明,若觸犯前項第一至三款情形,主管機關得會同國安局、交通部、行政院陸委會等組成審查會予以審核。蘇貞昌<a h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10229.aspx">指示陸委會與移民署調查</a>後,確認「<b>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之虞</b>」。主張中共武統臺灣言論,亦肯定「<b>違背對等、尊嚴</b>」,即<b>並未恪守兩岸交流應當地位對等、不損臺灣國家尊嚴之原則</b></p><p id="e599">換言之,臺灣當局的處置作業全然有法可依、有例可循。</p><p id="e962"><b>概念混亂</b></p><p id="0079">旅居美國的中國學者李毅,其專業為惟物史觀、世界體系論、社會發展大戰略,過往並無從事國際關係或涉臺政治研究。據臺師大政研所教授<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087409738030705&amp;set=a.1050955935009429&amp;type=3">范世平</a>憶述,李氏不過是在美、中兩國鬱鬱不得志的中國學者,幾經艱辛混到了中國人民大學<a href="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9B%BD%E4%BA%BA%E6%B0%91%E5%A4%A7%E5%AD%A6%E9%87%8D%E9%98%B3%E9%87%91%E8%9E%8D%E7%A0%94%E7%A9%B6%E9%99%A2">重陽金融研究院</a>(就是燒錢的掛名智庫)的兼任研究員。</p><p id="2ee6">後來他適逢其會,碰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浪潮。基於個人觀點發言,配合中國政治正確主旋律,藉「武統臺灣」吸引統戰部注意並收為己用,換取研究經費之類好處。</p><p id="de18">自1月2日習近平版本的《<a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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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1812310016.aspx">告臺灣同胞書</a>》伊始,這類人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搖旗吶喊,加強對臺統一宣傳,屬中共「超限戰」策略的重要一環。</p><figure id="8ba4"><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bIXN9U7UFbBgGu7VllEgyg.png"><figcaption>喬良、王湘穗合撰《超限戰》(1999)內列舉統戰策略,包括心理戰、媒體戰、網絡戰、文化戰等</figcaption></figure><p id="52bd">有趣的是,他被公權力驅逐出境後,<a href="http://www.zaobao.com/realtime/china/story20190412-948047">一番留言</a>很有意思。</p><blockquote id="b645"><p>臨別說兩句話:第一,根據臺灣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b>大陸各省和臺灣省,同屬一個中國</b>。第二,加之,根據臺灣政府頒布的《國統綱領》與國統會,<b>中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b>。餘不一一。不勝愛臺灣。</p></blockquote><p id="b8f1">沿其思路探索,他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兼引用《<a href="https://www.mac.gov.tw/News_Content.aspx?n=AD6908DFDDB62656&amp;sms=161DEBC9EACEA333&amp;s=E843129F8763C0DD">國家統一綱領</a>》,與臺灣的中華民國統一派(華統)雷同。不過,所謂憲法內的統一依據本來就如「國府遷臺」(其實是敗走退守)一般欺人自欺的天方夜譚;再者,早於<a href="https://www.mac.gov.tw/News_Content.aspx?n=AD6908DFDDB62656&amp;sms=161DEBC9EACEA333&amp;s=303201B903A997F1">2005年</a>,時任總統的陳水扁以<b>並無法源依據及效力、不符主流民意與民主價值、中共藉統一為名設法分化壓制臺灣</b>為由,宣布<a href="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060227/5690273">國統會</a>終止運作,並終止適用《國統綱領》。</p><p id="5065">由此可見,李毅根本不熟悉相關法規的變化,對兩岸關係亦不清晰。其評論見解,程度大概與中共退將、高級五毛、《環球時報》的水準差不多。</p><figure id="e0c3"><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0*zx2iH_4wnjPWX8Yv.jpg"><figcaption>近年,臺北市西門町行人道上出現的奇怪風景:<a href="https://disp.cc/b/163-aosq">五星紅旗飄揚</a></figcaption></figure><p id="52fb"><b>言論自由</b></p><p id="2fb1">關於驅逐李毅,討論焦點也落在言論自由的保障。</p><p id="22d8">今天我們看起來很不可思議的,是臺北市內直接揮舞五星旗、播放《義勇軍進行曲》、高呼「兩岸統一」的口號、在街頭遊行示威的統促黨隊伍,可謂言論自由的體現。</p><p id="16a3">李氏被逐,不是因為訪臺散布促統言論,而是基於上述行政法規,在此不重覆。</p><p id="c47d">回說臺灣的言論自由,從早期民進黨未成立以前的黨外人士(如<a href="https://market.cloud.edu.tw/content/local/kaushoun/dazen/country/area2/14/index.htm">美麗島事件</a>),到其後青年及知識份子學運(如<a href="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8-02/133484">野百合運動</a><a href="http://www.southnews.com.tw/myword/05/myword_05009.htm">「獨臺會」案</a>等),都含有爭取言論自由的成份。後來經過多番努力,政府終將萬惡的<a href="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5%88%91%E6%B3%95%E7%AC%AC%E4%B8%80%E7%99%BE%E6%A2%9D">刑法100條</a>適度<a href="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2/13416/">調整</a> — 當你的主張止於言論思想層次,而未有從事實質行為的話,乃屬言論自由範圍,但其關鍵在保障中華民國國民、公民的言論自由不受損害。</p><p id="8690">若然發表言論目的是為將來永遠限制你的言論自由,透過民主選舉掌權是為廢止民主,是法理不允許的侵犯行為,逾越了民主自由的界線。李毅的武統言行,即使毫無根據,但得到中共當局重視、海外的<a href="http://www.fairfellow.com/chicagohth/2019-04-13.htm">促統附隨組織</a>加持,則有望化為現實,務必盡力遏止。</p><p id="2a4c">談到「反統戰法」的構思,其所針對的是通過消滅臺灣的民主、自由與法治,達至所謂統一的敵意行為。有見及此,二戰後德國發展出「<a href="https://whogovernstw.org/2017/12/30/jieyinsun1/">防衛型民主</a>」(Defensive Democracy)概念,按此成立<a href="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083">憲法保護局</a>(<a href="https://en.wikipedia.org/wiki/Federal_Office_for_the_Protection_of_the_Constitution">BfV</a>)的經驗可資參考。以後有機會再作申述。</p></article></body>

武統心戰,與臺為敵

旅美中國學者李毅,本年初與司馬南大談「一國兩制臺灣方案

臺港兩地既為民主道上的命運共同體,面臨中國對臺灣日漸進迫的「入島入戶」式文攻武嚇,必須觀微知著,審慎因應。

最近一起統戰舉措,再度引起軒然大波。

事緣4月13日,臺灣統促會欲舉行「和平統一大遊行」,同時邀請主張武統的中國學者李毅擔任論壇主講人。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針對臺中市警察局竟批准公然「宣揚九二共識、支持和平、支持統一」為綱領的遊行,並以警車為車隊開道提出質疑,促請國民黨籍市長盧秀燕表明對「一國兩制」的態度。

事件不斷蔓延,進一步揭發主辦單位臺灣統促會與中共機構往來密切,更疑似與分別由中共政治局常委兼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任會長、中共統戰部長尤權任執行副會長的半官方組織中國統促會有所關連。

協辦活動的中國臺灣紅黨,與對岸促統網站中華復興網深相結納,甚至上年初擬協助其於臺灣設立聯絡辦公室,疑為中共附隨組織穿針引線,布置統戰前線基地。

上述兩組織的關鍵人物,是身兼臺灣統促會代理理事長、 中國臺灣紅黨創黨主席陳景泰

另外,此前發表許多鷹派言論的旅美學者李毅(例如統一以後把2,500萬中國人口遷移臺灣,「清洗臺獨勢力」),移民署認定其入境持觀光簽證,聲稱到玉山、南投遊玩,卻試圖參與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在當局追查行蹤之際甚至潛逃至無牌旅館,故此撤銷入境許可並註記在案,其後更勒令強制出境,遣返至出境地香港,內政部將他列為「不受歡迎人士」。

事後,促統遊行及論壇無疾而終

左:統促黨的遊行暨論壇宣傳海報;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核定遊行通知書

關於中共的敵意滲透,思考未來應否訂立反統戰法,可作細分探討。

敵我思維

循國家戰略角度,除了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陸委會或相關部會依法行政以外,臺灣政府藉此表明立場,展現政府公權力,尤其重要。

回想3月31日,中共派遣兩架殲11戰鬥機飛越臺海中線,其時蔡英文強調,面對中共軍事威脅挑釁,必須守護國家領土一寸不失,態度相當明確。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稱武統論「是我們臺灣社會所不容的,他來這裡是來觀光的,不是來這裡拿來宣揚他的政治主張」,「這是我們在事先防範」;內政部長徐國勇明言「言論自由有一定界線,臺灣主權不容侵犯」;蘇貞昌直指李毅「假觀光之名宣傳武統臺灣,這不止是恐怖分子,……驅逐出境剛好而已,快走不送」, 蔡英文謂武統言論衝擊國安,必須請李毅離境,更裁示往後若涉訪臺宣揚「一國兩制」、「武統」等鼓吹戰爭、恫嚇臺灣人民活動,以致有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者,必要時應予拒絕入境。

從政府言行上下一心,主權意志堅定,國安意識顯然有所提高。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局部

依法行政

當初李毅未經嚴格審查,成功進入臺灣,但經查明事實後,旋即由執法部門依相關規定驅逐出境。

過去他藉公務為由數次訪臺,均有應邀演講。是次他申請觀光訪臺,但事實上統促會在臺中市舉辦研討會,由李毅擔綱主講,與申報目的顯然衝突。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中國公民可訪臺從事商務或觀光。以該規定為基礎,立法建構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其中第16條清楚說明,若申請訪臺目的為觀光,但到埗後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即使當事人已經入境臺灣,執法方仍有權撤銷旅遊許可。

條文列明,若觸犯前項第一至三款情形,主管機關得會同國安局、交通部、行政院陸委會等組成審查會予以審核。蘇貞昌指示陸委會與移民署調查後,確認「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之虞」。主張中共武統臺灣言論,亦肯定「違背對等、尊嚴」,即並未恪守兩岸交流應當地位對等、不損臺灣國家尊嚴之原則

換言之,臺灣當局的處置作業全然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概念混亂

旅居美國的中國學者李毅,其專業為惟物史觀、世界體系論、社會發展大戰略,過往並無從事國際關係或涉臺政治研究。據臺師大政研所教授范世平憶述,李氏不過是在美、中兩國鬱鬱不得志的中國學者,幾經艱辛混到了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就是燒錢的掛名智庫)的兼任研究員。

後來他適逢其會,碰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浪潮。基於個人觀點發言,配合中國政治正確主旋律,藉「武統臺灣」吸引統戰部注意並收為己用,換取研究經費之類好處。

自1月2日習近平版本的《告臺灣同胞書》伊始,這類人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搖旗吶喊,加強對臺統一宣傳,屬中共「超限戰」策略的重要一環。

喬良、王湘穗合撰《超限戰》(1999)內列舉統戰策略,包括心理戰、媒體戰、網絡戰、文化戰等

有趣的是,他被公權力驅逐出境後,一番留言很有意思。

臨別說兩句話:第一,根據臺灣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各省和臺灣省,同屬一個中國。第二,加之,根據臺灣政府頒布的《國統綱領》與國統會,中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餘不一一。不勝愛臺灣。

沿其思路探索,他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兼引用《國家統一綱領》,與臺灣的中華民國統一派(華統)雷同。不過,所謂憲法內的統一依據本來就如「國府遷臺」(其實是敗走退守)一般欺人自欺的天方夜譚;再者,早於2005年,時任總統的陳水扁以並無法源依據及效力、不符主流民意與民主價值、中共藉統一為名設法分化壓制臺灣為由,宣布國統會終止運作,並終止適用《國統綱領》。

由此可見,李毅根本不熟悉相關法規的變化,對兩岸關係亦不清晰。其評論見解,程度大概與中共退將、高級五毛、《環球時報》的水準差不多。

近年,臺北市西門町行人道上出現的奇怪風景:五星紅旗飄揚

言論自由

關於驅逐李毅,討論焦點也落在言論自由的保障。

今天我們看起來很不可思議的,是臺北市內直接揮舞五星旗、播放《義勇軍進行曲》、高呼「兩岸統一」的口號、在街頭遊行示威的統促黨隊伍,可謂言論自由的體現。

李氏被逐,不是因為訪臺散布促統言論,而是基於上述行政法規,在此不重覆。

回說臺灣的言論自由,從早期民進黨未成立以前的黨外人士(如美麗島事件),到其後青年及知識份子學運(如野百合運動「獨臺會」案等),都含有爭取言論自由的成份。後來經過多番努力,政府終將萬惡的刑法100條適度調整 — 當你的主張止於言論思想層次,而未有從事實質行為的話,乃屬言論自由範圍,但其關鍵在保障中華民國國民、公民的言論自由不受損害。

若然發表言論目的是為將來永遠限制你的言論自由,透過民主選舉掌權是為廢止民主,是法理不允許的侵犯行為,逾越了民主自由的界線。李毅的武統言行,即使毫無根據,但得到中共當局重視、海外的促統附隨組織加持,則有望化為現實,務必盡力遏止。

談到「反統戰法」的構思,其所針對的是通過消滅臺灣的民主、自由與法治,達至所謂統一的敵意行為。有見及此,二戰後德國發展出「防衛型民主」(Defensive Democracy)概念,按此成立憲法保護局(BfV)的經驗可資參考。以後有機會再作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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