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八達通可儲3000元以上金額
政府早前派發首輪5000元消費券,八達通因為有儲值限額,以八達通登記的市民只能一次過領取不多於3,000港元金額的消費券,引起市民質疑安排。政府指,八達通卡沒因應消費券派發把八達通卡的儲值限額上調至3,000元以上,並非受法例或監管要求所限。
根據現行法例,八達通卡作為實體形式儲值支付工具,最高儲值額須不超過3000元,以減低金融服務(包括儲值支付工具)的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八達通公司先前亦指,需要平衡法例要求及實際運作情況等,因而未有上調限額。
然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就八達通限額的提問 ,指金管局已經告知所有相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計劃下所發放的資金無須計入3,000港元的一般儲值限額。
許正宇表示,已向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反映相關意見,讓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可因應商業、技術和其他運營方面的考慮並在符合法例的要求下持續改善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