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做運動都要戴口罩無豁免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爆發,政府今日(27日)宣佈一系列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包括無論室外及室內的公眾地方,均須佩戴口罩,食衞局表明,即使做運動亦不獲豁免,違例者將被定額罰款2,000元,最高可判罰5,000元,有關規例將周三(29日)實施。有醫生指如市民在室外做運動戴口罩,需調低運動激烈程度;市民指戴口罩做運動感侷促,岀汗亦會沾濕口罩,慨嘆「口罩濕咗都冇乜嘢作用,根本上得嗰樣」。
食衞局指,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其中包括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要求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任何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局方指,第599I章並沒有特別豁免運動的人士可不佩戴口罩,只就某些不佩戴口罩的情況提供合理辯解,當中包括為避免自己身體受傷害而不佩戴口罩。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表示,如市民戴外科口罩做運動,應按身體情況調低運動激烈程度及運動量,一有不適便停止,如在公園跑步應與前後方人士保持一定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