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禁忌: 1967港澳殖民地政府也是「鴕鳥」

特首林鄭月娥批評過去三屆特首未有對《逃犯條例》作出修訂,諷刺他們是「鴕鳥」。中國、澳門、香港、台灣在過去一百年,各個深知道引渡犯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說回歸後的香港政府是鴕鳥,追溯到殖民政府,他們都是鴕鳥!
1949年國民黨敗走台灣後,9月派殺手暗殺寄居集成中心前身舊唐樓天台的將軍楊杰。殺手逃去哪裡?若果真的在台灣找到殺手,台灣可以引渡回香港?其實,多年來殖民政府避談引渡移交疑犯條例,劉鑾雄並不是唯一一個「爭議」。
1967年,左派發動在街上放炸彈(俗稱:菠蘿),全城瀰漫白色恐怖,市民對左派行恨之入骨。根據《明報》9月9日的報紙,記者到澳門追查,並公開「鬥委會」「主任委員」楊光匿藏在澳門十月初五街的地址。記者追問港英政府是否「通緝」楊光,政府只說成想「訪尋」「鬥委會」的領導,並沒有說「通緝」!如果英國政府一旦發出「通緝令」,便會引發葡萄牙、中國、英國三方的政治角力,屆時《逃犯條例》放在立法局桌上,如何談下去?當時只要澳門殖民政府不放人,或「澳地澳審」,英國政府亦沒有它辦法,當時英國明顯在緝拿左派頭目的問題上,顯得十分克制。
在1967年的時空,政府、議員對於《逃犯條例》上都是鴕鳥。
中方一旦收緊,外資會不會撤走?最近馬有史撰寫了澳門可口可樂的歷史,值得思考。可口可樂於1947年進入澳門,1949年共產黨解放廣州,可口可樂的高層估計會遲早解放澳門,於是撤資不撤人,交付李寶田管理,李宣傳可口可樂有道,中共最後亦沒有解放澳門。(全文可閱或follow 馬有史。)
事實證明,外資有如意算盤,在1989年的香港經濟時空上,李嘉誠決定「遷冊」都是在六.四之後,撤資30年,是信心的問題,但富商未必撤人。因此,撤資之後香港還有沒有運行?對於本地富人,財富從不跟居所「逃走」的,錢只會向有法制保障的地方走,家人姑且可以在這個城市做個佈景板;對於外資,他們的腳往往比我們跑得快,亦沒有理由站在中環做佈景板。對小市民,又如何呢?《逃犯條例》講了4個月,自己深思吧。
▌記者關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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