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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來就有信任基礎(同一公司中員工)。</p><blockquote id="f96f"><p><b>什麼時候需要去信任化?</b></p></blockquote><blockquote id="cb1e"><p>1. 既需要互相合作,又不能完全信任對方</p></blockquote><blockquote id="b2f0"><p>2. 以共同維護的方式取代可信任第三方</p></blockquote><blockquote id="c8c2"><p>3. 合作的各方在系統中擁有同等的權利</p></blockquote><figure id="4172"><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0eCkt9dApptgPrT-corq0A.png"><figcaption>從邏輯上說,商戶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互相合作的信任問題來取代信用卡公司,但是信用卡公司卻沒有必要單獨使用區塊鏈技術來解決信任問題的,因為信用卡公司本身就是為了解決信任問題的第三方。</figcaption></figure><p id="2d86">簡單來說,商戶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互相合作的信任問題來取代信用卡公司(可信任第三方);但是信用卡公司卻沒有必要單獨使用區塊鏈技術來解決信任問題的,因為信用卡公司本身就是為了解決信任問題的第三方。而商戶也沒有什麼誘因以區塊鏈解決信任問題。因為通過共識機制來取代第三方在商業上是一種沒有效率的做法,去中心化的意義並非取代原有的第三方,而是在沒有辦法找到可信任第三方時仍能通過去中心化來合作。當然,另外一個去中心化的原因就是抗審查。</p><p id="ef70">現時的主流區塊鏈,如比特幣和以太坊,都是通過共識機制而成的去中心化系統,去中心化的特點在於任何人都可以隨時加入或退出系統,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互相合作的信任問題,以共同維護的方式取代對可信任第三方的依賴,這裡的第三方是指銀行,甚至是國家央行。亦因如此,比特幣和以太坊才可以有抗審查的能力,因為整個系統完全獨立於政府和銀行,同時亦不由單一或少數機構所掌控,所以政府要進行監管基本上是無從入手的。</p><h2 id="5721">價值防偽</h2><p id="d5c3">區塊鏈不可竄改,資料一經上鏈保證真確,甚至有一本書把區塊鏈命名「真理機器」(The truth machine)。因此一大堆有防偽需求的資料紛紛急不及待的要上鏈,區塊鏈學歷,區塊鏈車票,區塊鏈病歷,區塊鏈食品溯源資料等等等等。</p><p id="637d">很抱歉,上面的區塊鏈XXX全部都不成立。區塊鏈不可竄改的確可以防止造假,但只能用於防止雙重支付(double spending),區塊鏈防偽功能的正確名稱應為價值防偽(anti-counterfeit upon value),而不是一般需求下的資料防偽(anti-counterfeit upon information)。</p><p id="f152">讓我用以下的例子說明﹕在區塊鏈上記錄著陳大文擁有100美元,而李小明擁有5美元,接著陳大文把1美元轉給李小明,轉帳完成後陳大文擁有99美元,而李小明擁有6美元。</p><figure id="742e"><img src="https://cdn-image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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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TJVdkFjgMEOR4XRSh67x7g.png"><figcaption>區塊鏈只能夠進行價值防偽,區塊鏈不能夠進行資料防偽</figcaption></figure><p id="cab2">確保整個交易過程的美元總數不變是價值防偽,確保陳大文和李小明一開始確實擁用100美元和5美元是資料防偽。而區塊鏈只能作價值防偽的工具,卻不能作為資料防偽的手段。因此「資料一經上鏈保證真確」單單限於交易訊息,即涉及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任何和交易無關的資料都沒有上鏈的必要,如此一來,學歷,病歷顯然不用上鏈,畢竟我想像不到學歷和病歷的所有權在什麼情況下要轉移。</p><p id="d270">一些服務聲稱可以利用區塊鏈的不可篡改性和時間戳記(timestamp)來確保文憑的真實性,並防止篡改和偽造。並不是說這不可行,但正如文章一開始便明確指出﹕<b>為了支持創新,我們可以鼓勵商業機構多使用新技術,哪怕沒有必要。但產業升級則必須要考慮到所謂的創新是否真的合符成本效益</b>。要確保文憑的真實性,我們完全不需要用到區塊鏈,現時有更多更快更好更便宜的方法。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發出學歷或證書的機構提供一個可供僱主甚至是大眾查閱的平台即可,完全用不著區塊鏈,更不用塞進一堆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性、時間戳記等術語來糊弄外行人。當然,硬是要區塊鏈也可以,只是不合符成本效益而已,因為區塊鏈的價值防偽只適用於所有權須要轉移的情況,而確保文憑的真實性屬於資料防偽的範疇。</p><blockquote id="685e"><p>區塊鏈能夠防偽,但只能夠進行價值防偽,卻不能夠進行資料防偽。有關一般資料和交易資料的區別可以參考之前的文章:<a href="https://medium.com/kepler-blockchain-lab/8-%E5%80%8B%E6%9C%80%E5%B8%B8%E8%81%BD%E5%88%B0%E9%97%9C%E6%96%BC%E5%8D%80%E5%A1%8A%E9%8F%88%E7%9A%84%E8%AC%AC%E8%AA%A4-part-1-2-kepler-blockchain-lab-ecbc726b0b08">8 個最常聽到關於區塊鏈的謬誤</a></p></blockquote><h2 id="0158">不能為泡沬而創新</h2><p id="e3fe">總結一下,區塊鏈的特點是去信任化和價值防偽。只有在下面兩種情況下有需要用到區塊鏈,第一種情況是多個不能互相信任的機構需要共同維護一個系統,並且在系統中各方有相等的權利;第二種情況是把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上鏈,就是所謂的代幣化(tokenization),透過區塊鏈把價值像訊息一樣在互聯網上流通。</p><p id="f80b">當然,區塊鏈是一項技術革命,到今天為止我們仍處於探索的階段,本文亦只是筆者在探索過程中的一些想法。只是在探索新技術時除了要多加運用創意之外,亦不要忘記創新的根本原因在於改善生活。任何新技術到最後都要經過三條問題的考驗﹕</p><ol><li>新技術是否更快</li><li>新技術是否更好</li><li>新技術是否更便宜</li></ol><p id="3c7c">創新必然存在泡沬,但切勿為泡沬而創新。</p></article></body>

全民上鏈的時代 — 區塊鏈的泡沬式創新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10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

習近平主席親自背書,自然是一石激起千層浪,除了比特幣價格應聲上漲之外,各行各業以至中國各地區政府都紛紛投入到區塊鏈的創新之中,一時間大至央行數字貨幣,小至餐飲贈券都急不及待要區塊鏈一番,來個產業升級。

但說到底,支持創新和產業升級是兩碼子的事。為了支持創新,我們可以鼓勵商業機構多使用新技術,哪怕沒有必要。但產業升級則必須要考慮到所謂的創新是否真的合符成本效益。很可惜,基於對區塊鏈技術的錯誤理解,現時的所謂區塊鏈方案十之有九都是為了區塊鏈而區塊鏈的,非但不能體現區塊鏈的技術特點,甚至因為強行加入區塊鏈技術而變得更貴、更慢、更不安全。

讓我們先把區塊鏈技術的核心提煉出來,區塊鏈真正解決的問題只有兩點:

1. 去信任化:通過共識機制,讓多個互不信任的中心可以合作

2. 價值防偽:防止鏈上憑證被雙重支付(double spending),從而建立可靠的價值網絡

現在我們一步步拆解這兩點到底有什麼意義。

去信任化

區塊鏈的創新在於對資料構結和共識機制系統化的整合,讓多個互不信用的中心可以合作,同時確保交易資料真確。以區塊鏈的始祖比特幣為例,比特幣通過工作量證明機制讓每一個互不相識的礦工可以互相合作,任何新的礦工都可以隨時加入或離開而無需先建立信任基礎。透過引入共識機制,我們可以創造出去中心化系統,或是多中心化系統。意思即是多個互不信任的人可以共同信任並維互的系統。

共識機制是去中心化的前提,亦是去信任化的保證,然而,我們必需要了解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才要去中心化,例如,央行與其他國家央行之間的合作;供應鍊中的上下游公司需要共享資訊;又例如銀行支付網絡的每個參與者,他們既需要互相合作,又不能完全信任對方,如此一來,我們便需要引入共識機制,以共同維護的方式取代對可信任第三方(Trusted third party, TTP)的依賴。這裏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在多方合作的前提下,合作的各方在系統中擁有同等的權利, 只有這樣才有必要引入共識機制。如果合作的對象是支付系統和商戶,又或是一家公司中的不同部門,這樣的合作是不需要通過引入共識機制來進行去中心化式的合作的,一來是參與各方的權利和角色並不一樣(支付網絡和商戶),二來是彼此本來就有信任基礎(同一公司中員工)。

什麼時候需要去信任化?

1. 既需要互相合作,又不能完全信任對方

2. 以共同維護的方式取代可信任第三方

3. 合作的各方在系統中擁有同等的權利

從邏輯上說,商戶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互相合作的信任問題來取代信用卡公司,但是信用卡公司卻沒有必要單獨使用區塊鏈技術來解決信任問題的,因為信用卡公司本身就是為了解決信任問題的第三方。

簡單來說,商戶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互相合作的信任問題來取代信用卡公司(可信任第三方);但是信用卡公司卻沒有必要單獨使用區塊鏈技術來解決信任問題的,因為信用卡公司本身就是為了解決信任問題的第三方。而商戶也沒有什麼誘因以區塊鏈解決信任問題。因為通過共識機制來取代第三方在商業上是一種沒有效率的做法,去中心化的意義並非取代原有的第三方,而是在沒有辦法找到可信任第三方時仍能通過去中心化來合作。當然,另外一個去中心化的原因就是抗審查。

現時的主流區塊鏈,如比特幣和以太坊,都是通過共識機制而成的去中心化系統,去中心化的特點在於任何人都可以隨時加入或退出系統,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互相合作的信任問題,以共同維護的方式取代對可信任第三方的依賴,這裡的第三方是指銀行,甚至是國家央行。亦因如此,比特幣和以太坊才可以有抗審查的能力,因為整個系統完全獨立於政府和銀行,同時亦不由單一或少數機構所掌控,所以政府要進行監管基本上是無從入手的。

價值防偽

區塊鏈不可竄改,資料一經上鏈保證真確,甚至有一本書把區塊鏈命名「真理機器」(The truth machine)。因此一大堆有防偽需求的資料紛紛急不及待的要上鏈,區塊鏈學歷,區塊鏈車票,區塊鏈病歷,區塊鏈食品溯源資料等等等等。

很抱歉,上面的區塊鏈XXX全部都不成立。區塊鏈不可竄改的確可以防止造假,但只能用於防止雙重支付(double spending),區塊鏈防偽功能的正確名稱應為價值防偽(anti-counterfeit upon value),而不是一般需求下的資料防偽(anti-counterfeit upon information)。

讓我用以下的例子說明﹕在區塊鏈上記錄著陳大文擁有100美元,而李小明擁有5美元,接著陳大文把1美元轉給李小明,轉帳完成後陳大文擁有99美元,而李小明擁有6美元。

區塊鏈只能夠進行價值防偽,區塊鏈不能夠進行資料防偽

確保整個交易過程的美元總數不變是價值防偽,確保陳大文和李小明一開始確實擁用100美元和5美元是資料防偽。而區塊鏈只能作價值防偽的工具,卻不能作為資料防偽的手段。因此「資料一經上鏈保證真確」單單限於交易訊息,即涉及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任何和交易無關的資料都沒有上鏈的必要,如此一來,學歷,病歷顯然不用上鏈,畢竟我想像不到學歷和病歷的所有權在什麼情況下要轉移。

一些服務聲稱可以利用區塊鏈的不可篡改性和時間戳記(timestamp)來確保文憑的真實性,並防止篡改和偽造。並不是說這不可行,但正如文章一開始便明確指出﹕為了支持創新,我們可以鼓勵商業機構多使用新技術,哪怕沒有必要。但產業升級則必須要考慮到所謂的創新是否真的合符成本效益。要確保文憑的真實性,我們完全不需要用到區塊鏈,現時有更多更快更好更便宜的方法。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發出學歷或證書的機構提供一個可供僱主甚至是大眾查閱的平台即可,完全用不著區塊鏈,更不用塞進一堆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性、時間戳記等術語來糊弄外行人。當然,硬是要區塊鏈也可以,只是不合符成本效益而已,因為區塊鏈的價值防偽只適用於所有權須要轉移的情況,而確保文憑的真實性屬於資料防偽的範疇。

區塊鏈能夠防偽,但只能夠進行價值防偽,卻不能夠進行資料防偽。有關一般資料和交易資料的區別可以參考之前的文章:8 個最常聽到關於區塊鏈的謬誤

不能為泡沬而創新

總結一下,區塊鏈的特點是去信任化和價值防偽。只有在下面兩種情況下有需要用到區塊鏈,第一種情況是多個不能互相信任的機構需要共同維護一個系統,並且在系統中各方有相等的權利;第二種情況是把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上鏈,就是所謂的代幣化(tokenization),透過區塊鏈把價值像訊息一樣在互聯網上流通。

當然,區塊鏈是一項技術革命,到今天為止我們仍處於探索的階段,本文亦只是筆者在探索過程中的一些想法。只是在探索新技術時除了要多加運用創意之外,亦不要忘記創新的根本原因在於改善生活。任何新技術到最後都要經過三條問題的考驗﹕

  1. 新技術是否更快
  2. 新技術是否更好
  3. 新技術是否更便宜

創新必然存在泡沬,但切勿為泡沬而創新。

區塊鏈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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