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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网页主要讨论了香港快速公路上「快线L」驾驶行为的问题,包括驾驶员在右侧车道行驶时的不合理行为以及对交通安全和法律遵守的思考。

摘要

文章首先指出了「快线L」行为的两种情况:一种是即使中线和左线空旷,也坚持在右侧车道行驶的驾驶员,另一种是在车辆密集时,车速略快但使用超长时间「爬」过一辆车的驾驶员。作者认为,「快、中、慢线」的概念误导了人们认为右侧车道是最快的,而实际上应该是左、中、右车道。此外,许多人误以为路牌上限的速度就是他们应该行驶的速度,但这种「跟路牌上限」的行为在非繁忙时间可能不合理。文章还提到了在中线行驶的中/重型货车,即使遵守速度限制,也会因为车辆长度和行驶速度的差异而导致后车难以超车,增加了风险。欧洲的驾驶训练中就有规定,强调不要与货车和巴士平行行驶,应保持最少30米的跟尾距离,并且在超车时应在10秒内完成。文章最后指出,即使提倡安全行驶,也要遵守交通法规,而香港的交通法律在车速限制上显得有些过时。作者提出,即使是在守法的前提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交通风险。根据《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规例》,除了超车和准备右转出口,不应占用最右行车道,如果前方车辆密集,应减速让路,而不是坚持超车。

观点

  • 「快线L」行为在香港快速公路上普遍存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还影响了交通流畅和安全。
  • 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超过了单纯遵循速度限制,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速度。
  • 驾驶员应该重新认识车道的使用,不应该只因为右侧车道名义上是「快车道」就一味占用。
  • 交通法律应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现实中的交通状况,以提高道路安全。
  • 安全与法律遵守并非对立,驾驶员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遵守交通规则,合理使用车道,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快線L 點止阻頭阻勢

相信唔少駕駛人士响快速公路成日遇到佔用右線嘅「快線L」。「快線L」可以分為兩類 ── 第一類係有理無理,就算中線左線無車,都當咗自己响中国大陸、台灣、歐洲、加拿大、美國,搞到佢後面嘅車要Cut 入中線爬佢。而如果你好守規矩行左線又咁啱响前面有部大車你想「爬」,唔撞都要焗住收油;第二類係中線左線大把車,佢嘅車速只係略快而用超長時間先至「爬」過一架車,甚至同中線嘅車平排「阻住地球轉」,真係想打爆佢哋。

「快線L」之煉成,第一個因素係「快、中、慢線」呢種通俗叫法。點解咁講?就是一個「快」字,就使好多人以為「行右線是最快的」,就搞到一個二個「想快」於是只會行右線。

查實正確啲形容,或者根據返法例嘅用字,應該係左、中、右;如果四線如吐露港公路就會係左、二、三、右線。好簡單的,就咁對比返「慢、中、快」,唔會產生「行右線是最快的」嘅意識。

第二個因素先係車速限制。好多人以為「跟路牌上限」就係自己最快,所以路牌80指針80行右線無死錯的。撇除非繁忙時間中線、左線無乜車行而肯定違法嘅情況,好多時候中線(屯門公路)行緊七十幾,你行得80,要「爬」過一架私家車 (加埋前後空間最少一個車位嘅距離大約30米) 接近20秒,「頂」咗幾多時間吖?!

仲有,好多時啲中/重型貨車行中線,假設啲貨車合法地行70而「你」响右線行80,有接近20秒同架貨車平排而行,而架貨車產生嘅氣流造成嘅風險一個唔該就「係咁先」,仲隨時累埋後面然後「買起」成條路...... 歐洲嘅駕駛訓練其中一項誡律就係千祈唔好同貨車巴士平排而行 / 跟尾保持最少30米距離,要「爬」就唔該由架貨車嘅車尾起計10秒內好過晒架貨車嘅車頭。

咁咪即係要「超速」?犯法喎!但撇除呢個問題,真正識揸車嘅人响安全同犯法之間,一定揀安全。要唔犯法又要「安全」唔係無方法,跟返貨車尾囉,但就會出現「彈石仔」爆玻璃嘅風險...... 睇到香港關於車速限制嘅法例幾咁落後未呢!再者,依家啲貨車、巴士嘅性能,車速可以唔止70,唔好話屯門公路嘅80、响吐露港踩近100都大有車在,你硬係要「守法」同架大貨車、大巴士平排,簡直白痴到無人有。可是香港有幾多私家車司機有呢啲知識吖…… 咪只係得「慢就是安全」「快就是危險」囉。

根據 《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香港法例第374Q章) 第12條 ~ 除越過前車外 / 準備駛往右邊出口外不得佔用最右行車線,同中線嘅車平排而行已經可以告得;又雖然,用幾十秒先至爬過中線架車真係告你唔入,但唔該望下鏡,見到有十幾廿架車跟住你車尾而前面係空晒,就唔該一係俾油,一係「唔想犯法」就返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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