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送往赤柱監獄覊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違反工業邨用地租賃條款,本月3日被控欺詐解上法庭,還柙候訊;在等候申請保釋之際,復遭警方國安處引用港版國安法,起訴他另一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名,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結果遭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蘇惠德下令要還柙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今日是黎智英被關進荔枝角收押所第16日,但今早11時20分,懲教署人員突然以鐵鏈鎖着黎智英的手,然後用囚車把他押離荔枝角收押所,消息指黎會被轉送往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繼續還柙。另外,今早8時許,《蘋果日報》兩名高層曾到收押所探望黎智英,但兩入進入收押所後被拒探訪,不久便隨即離開。
按香港普通法原則,未經法庭定罪的還柙犯如黎智英仍屬「無罪之身」,一般這類人只會被還押於九龍區的荔枝角收押所,很少會被扣押於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故懲教署這樣做的背後原因令人關注。事實上,黎智英在今晨被送往赤柱監獄之前,近日曾獲外國機構「隔空」頒發的人權相關獎項,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亦指將把他列入「宗教良心犯」(Religious Prisoners of Conscience)名單,故懲教署把黎智英「搬監倉」的時機格外敏感。
接近懲教署的消息人士則指難評論個別事件,但指若等待審訊的還柙犯若突然由荔枝角收押所要轉送往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扣押,不外乎是因為三大原因:第一是荔枝角收押所太擠逼,需要分流犯人;第二是監獄方面可能為免犯人招搖惹麻煩、故突然調他去偏遠的赤柱監獄,希望令部份欲探監人士因嫌路程遠而打退堂鼓;第三則可能是赤柱監獄較大,獄方較易看管背景較特殊的囚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