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歐洲動態(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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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洲,很多地方的食物生產方式有很悠久的歷史,其他地方學習了,所生產的食品的質素也可能有分別。</p><p id="cb51">可以想像,法國對GIs特別執著,是主要推動歐盟執行GIs政策的國家,而意大利、西班牙等南歐國家都很關注GIs。歐盟把GIs分為兩大類,一項叫原產地保護(Protected designation of origin,PDO),側重在原料來源,要求食品的全部生產過程都在該區進行,亦即用作製作該食品的絕大部份農產品都產自該區,葡萄酒的話,就要求全部葡萄來自該區,另一項GIs叫做地理標誌保護(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PGI),側重在製作過程要源自該地的多年傳統,涉及的農產品可來自其他地方,例如「蘇格蘭威士忌」必須在蘇格蘭以當地超過500年歷史的蒸餾方式炮製,但所用的原料可來自蘇格蘭以外的地方。</p><p id="c6eb">目前,歐盟有1721種食物和1991種酒登記了GIs,因此現時只包100種,其實不多。中國承認的歐盟食物GIs可看<a href="https://ec.europa.eu/info/sites/info/files/food-farming-fisheries/food_safety_and_quality/documents/eu-100-list-of-gis-eu-china-agreement_en.pdf">這PDF檔案</a>,歐盟承認的100種中國食物GIs則在<a href="https://ec.europa.eu/info/sites/info/files/food-farming-fisheries/food_safety_and_quality/documents/china-100-named-products-eu-china-agreemen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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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pdf">此PDF檔案</a>,協議預計明年底生效,歐中還同意在協議執行4年後,把互認GIs增至175種。</p><p id="b05d">歐中的GIs協議為何會影響到美國利益呢?因為美國對GIs的定義遠不及歐盟嚴格及廣泛,美國主要用回適用於非農產品的商標法等法例來保障GIs,於是很多在美國合法的食品地理標誌,在歐盟是違法的,如果歐盟說服到其他貿易夥伴、尤其是中國這類大市場,承認歐盟的GIs,美國的相關食品便不能出口到跟歐盟互認了GIs的市場。有類似歷史的澳洲和新西蘭都會面對這個問題。</p><p id="b881">美國主要由幾百年前的歐洲移民組成,他們把家鄉的農產品帶過來美國種植,或是用回家鄉的食品生產方法,很順理成章會稱之為「美國類似XXX食品」、「佛羅里達州類似YYY食品」,這個XXX、YYY對美國人來說,是該款食品的通用名字,應該可合理地推斷,消費者不會因為有了XXX、YYY而這麼容易就誤以為是來自XXX、YYY。</p><p id="ca8d">很明顯,歐洲人不是這麼想。從食家的角度,歐洲人深信種植地、生產地不同了,同款食物的品質也會有變;從貿易的角度,歐洲的農產成本高於美國,他們不能像美國農民高度機械化,而憑著悠久歷史傳統,他們的產地名字又確實可讓農產品賣高幾倍價錢,因此他們很需要GIs來維持其高價、高檔市場。</p><p id="525f">【文首圖片來自歐盟執委會Facebook專頁,圖中包括在GIs協議的食物分別有意大利的「坎帕尼亞水牛馬蘇里拉芝士」(Mozzarella di Bufala Campana)、法國Languedoc酒、希臘的卡拉馬塔黑橄欖(Elia Kalamatas)、德國的慕尼黑啤酒(Muenchener Bier),以及中國的婺源綠茶、柴達木枸杞、盤錦大米和吳川月餅。】</p></article></body>

與中達地理標誌協議 歐盟截擊美國

法國總統馬克龍(Emmanuel Macron)已經完成3天訪華之旅,此行其中一項成果是他跟習近平在北京見證著隨行的歐盟農業專員霍根(Phil Hogan)跟中國商務部長鐘山簽署了歐中地理標誌協議 — — 雖然這個協議的談判由歐盟進行,跟法國政府關係不大。歐中同意互相承認對方100項食品的地理標誌,可說是歐盟一大勝仗,歐盟不單可增加向中國出售農產品,還可截擊美國(以及澳洲和新西蘭)在中國甚至全球的農產品出口。

「地理標誌」(Geographical Indications,GIs)是知識產權的一種,世貿(WTO)也承認的,簡單而言,如果一項產品的質素、特質或聲譽跟其地理位置有很大關係,那麼,只有該地的產品才可在產品名字冠上該地的名字,其他同類產品不得混入該地名字。

以香檳為例,我學西班牙語時,學到cava這個字,老師解釋時會說這是在西班牙一種「類似香檳的」酒,「香檳」儼如代表了所有有汽酒,其他地方有同類產品,可能會自稱「X地香檳」,但就算類似,品質、生產方法、味道等,仍有很大分別。有了GIs後,「香檳」只能指在法國東北部香檳區出產的有汽酒,其他地方的類似有汽酒不能有「香檳」一詞。

由此例可見,GIs主要涉及農產品,因為土壤、氣候很影響食品的質素,而在歐洲,很多地方的食物生產方式有很悠久的歷史,其他地方學習了,所生產的食品的質素也可能有分別。

可以想像,法國對GIs特別執著,是主要推動歐盟執行GIs政策的國家,而意大利、西班牙等南歐國家都很關注GIs。歐盟把GIs分為兩大類,一項叫原產地保護(Protected designation of origin,PDO),側重在原料來源,要求食品的全部生產過程都在該區進行,亦即用作製作該食品的絕大部份農產品都產自該區,葡萄酒的話,就要求全部葡萄來自該區,另一項GIs叫做地理標誌保護(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PGI),側重在製作過程要源自該地的多年傳統,涉及的農產品可來自其他地方,例如「蘇格蘭威士忌」必須在蘇格蘭以當地超過500年歷史的蒸餾方式炮製,但所用的原料可來自蘇格蘭以外的地方。

目前,歐盟有1721種食物和1991種酒登記了GIs,因此現時只包100種,其實不多。中國承認的歐盟食物GIs可看這PDF檔案,歐盟承認的100種中國食物GIs則在此PDF檔案,協議預計明年底生效,歐中還同意在協議執行4年後,把互認GIs增至175種。

歐中的GIs協議為何會影響到美國利益呢?因為美國對GIs的定義遠不及歐盟嚴格及廣泛,美國主要用回適用於非農產品的商標法等法例來保障GIs,於是很多在美國合法的食品地理標誌,在歐盟是違法的,如果歐盟說服到其他貿易夥伴、尤其是中國這類大市場,承認歐盟的GIs,美國的相關食品便不能出口到跟歐盟互認了GIs的市場。有類似歷史的澳洲和新西蘭都會面對這個問題。

美國主要由幾百年前的歐洲移民組成,他們把家鄉的農產品帶過來美國種植,或是用回家鄉的食品生產方法,很順理成章會稱之為「美國類似XXX食品」、「佛羅里達州類似YYY食品」,這個XXX、YYY對美國人來說,是該款食品的通用名字,應該可合理地推斷,消費者不會因為有了XXX、YYY而這麼容易就誤以為是來自XXX、YYY。

很明顯,歐洲人不是這麼想。從食家的角度,歐洲人深信種植地、生產地不同了,同款食物的品質也會有變;從貿易的角度,歐洲的農產成本高於美國,他們不能像美國農民高度機械化,而憑著悠久歷史傳統,他們的產地名字又確實可讓農產品賣高幾倍價錢,因此他們很需要GIs來維持其高價、高檔市場。

【文首圖片來自歐盟執委會Facebook專頁,圖中包括在GIs協議的食物分別有意大利的「坎帕尼亞水牛馬蘇里拉芝士」(Mozzarella di Bufala Campana)、法國Languedoc酒、希臘的卡拉馬塔黑橄欖(Elia Kalamatas)、德國的慕尼黑啤酒(Muenchener Bier),以及中國的婺源綠茶、柴達木枸杞、盤錦大米和吳川月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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