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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後我被控告在鐵馬前掌摑警員及在警車上襲警,因為警車上的事情……一般來說警察,不論是不是示威案件,他們打人後就會告那個人襲警。在很久之前我已經聽過,亦有人教我在威示場合受傷的時候千萬不要隨便到醫院驗傷,又或者你去驗傷但不要說因為示威而受傷,因為這樣醫生護士會知會警察,然後警察就會立即來羅織罪名。</p><p id="05a2">他在打我之後立即致電他的上司,說我將他的頭推撞在車門上,那時候我已心知不妙,但也沒有辦法,正如之前我說又不是沒試過,這又不是很驚奇的事,這一刻我又不能做什麼。」</p><h2 id="ecbf">失落了的旅行</h2><p id="6348">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被捕至翌年被控告的期間,泰歷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回警署報到。直至二零一二年四月,警方落案起訴泰歷。心想反正要坐牢,泰歷就在第一次預審後去了一趟旅行。</p><p id="06ba">訝異於泰歷的從容,筆者遂問他身處在犯人欄中,感覺是怎樣的?</p><p id="b589">「會常常想笑,因為太荒謬。搞社運其中一樣很麻煩事情就是,你不止是你自己,因為案件不單單是我的事情,如果只是關係到我,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坐牢就坐牢,連上訴也不會,可能真的會這麼想 — — 如果不是判得太重的話。但因為會成為案例,又或者,因為實在太荒謬,就要想想有什麼辦法令事情變得沒那麼差。所以一開始沒想清楚,其實是有些責任在我身上的,那些責任就是,這個case不止是我的case,而是會影響到之後的示威者。」</p><p id="023d">「因為看遠一點,我坐牢不單是自己的事,而是身旁所有人都會被牽連,例如我媽媽、一些運動的朋友、或者情人,其實全部人都陪著我一起坐牢。我不介意去坐,並不代表我覺得好撚過癮。」</p><p id="bfe3">泰歷本來想再去一次旅行,怎料事與願違。「其實如果從我整個生活來看的話,我當時的想法是,根據一般的司法程序,會上一次庭,然後在兩三個星期後再上另一次,那時其實我是打算在中間的一段時間再去一次旅行,在坐牢之前去。不料很快就被還柙了。我甚至付諸實行,連機票也買好了。所以剛被還柙時,心情有點差,要押後機票,後來判刑後更要取消行程。」</p><p id="0620">原來法官是有權更改保釋條件,是次法官就在堂與堂之間不準泰歷保釋,所以泰歷就被還柙在荔枝角羈留所。</p><figure id="86f3"><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2CDQBWISUb-PM3EVViThmQ.jpeg"><figcaption></figcaption></figure><h2 id="9e6c">獄中札記</h2><p id="f1b4">眼前的泰歷(Derrick Benig)是如此年青英俊,生於香港的他是葡萄牙、菲律賓與香港混血兒。每當說到有關資本主義的壓迫時,語氣情不自禁變得激動,逐字逐句都是很用力地吐出來,他是很重視言說與口耳相傳的。然而制度卻把他放在一個言語失效的空間。既然語言失效,他就開始書寫。</p><p id="d2a9">「因為在外面我不用寫日記,我可以靠Facebook,我可以跟其他人說、呻下,那些東西入了他們的腦,再由他們說出口,算是保留了。但在獄中,不能這樣,也不能問其他人一些我說過卻忘了的。是有其他囚犯,但我不知道我往後可不可以再見到他。又或者不是太熟於是不會討論那麼深入、或是個人的東西。寫日記是唯一一個方法,去做記錄。」</p><p id="5c83">泰歷表示,在監獄中很難想到大事,每天只能關注很瑣碎的事。每日十五分鐘的探訪時間,「問又問唔晒,講又講唔晒」餘下的一日都會在想「哎呀,忘了要問甚麼甚麼,忘了要講甚麼甚麼。」泰歷在這種苦悶的處境中,寫下了十多頁的日記。</p><p id="ec30">泰歷說,當失卻了自由,從鐵窗望出去,竟然會羨慕小鳥,自嘲老套。獄中的書寫,是一種流動的時光,斷層的碎片,是過盡千帆的等待。</p><p id="a9c7">泰歷可算是這本書的導火線,最有趣的是,泰歷卻是我最後訪問的人。一直在思前想後。最後,因為怕影響到他上訴,許多令人憤怒的不公義以及案情的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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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都被隱去了。</p><p id="50c6">在此我想引用泰歷日記的一段︰「24/6/2012現在十時,剛開了燈才提起筆。因為聽了很多故事也不知怎樣記下,也不知應不應該仔細寫下來,畢竟還是別人交了心出來跟自己講。」相信這也是本書作者的共同掙扎。</p><p id="cbf6">泰歷的日記當指向不朽,把這段夏日的鬱悶留給我們,留給後世,作我們時代的註腳,警醒這個城市曾把這麼一個義人投進監牢。</p><blockquote id="3132"><p>[i]「搖滾不容殺人政權音樂會」-自2009年,為衝擊以「紅色搖滾」為名向中共獻媚的歌手夏韶聲而舉行的一個行動,以後每年都會在十月一日前後舉辦,以反抗建制為主題的搖滾音樂會。</p></blockquote><figure id="30c0"><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eDkXAfTpuLWDs7TKfpne7g.jpeg"><figcaption></figcaption></figure><p id="9dde">Like coin 請按5下!</p> <figure id="27b3"> <div> <div> <img class="ratio" src="http://placehold.it/16x9"> <iframe class="" src="https://cdn.embedly.com/widgets/media.html?src=https%3A%2F%2Fbutton.like.co%2Fin%2Fembed%2Fholokchen%2Fbutton%2F&amp;display_name=LikeCoin&amp;url=https%3A%2F%2Fbutton.like.co%2Fholokchen&amp;image=https%3A%2F%2Fstorage.googleapis.com%2Flikecoin-foundation.appspot.com%2Flikecoin_store_user_holokchen_main%3FGoogleAccessId%3Dfirebase-adminsdk-eyzut%2540likecoin-foundation.iam.gserviceaccount.com%26Expires%3D2430432000%26Signature%3DJ00wQDabgRgOxZ43bkbNI4OVpQFktT5rD2cUmfHw%252FoB6cmH%252B4X2Z%252BvinuFHUG0qvVs%252BRMEMrVaraYYxw4kT3mc%252BwAxp6OV3%252FDYoVrbho3R2%252FgPwoPfjLptEQ%252F7a%252BrPK8SP7SW3RH57lBLLnArSFXevs7V4iR0i0vB3LcvVOlJd0Yo7uPGjJilYcHAjvI3BRL0W3F%252FzayX%252BwoSEBzVTWmFi23W9eBFotGzqwTKu79OqXRySMvsjrXEaUUOgcP29mBhlaQwjHwuLpGPQlR5i%252FefYLAC%252BuXPXcTq%252F8WrIUwQfVRCGhJhnTndmMWIlNfnu6anSD1PonfJk0IreksDxsYig%253D%253D&amp;key=a19fcc184b9711e1b4764040d3dc5c07&amp;type=text%2Fhtml&amp;schema=lik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212" width="485"> </div> </div> </figure></iframe></div></div></figure></article></body>

獄中手記 — 泰歷

訪問/作者︰陳可樂

二零零八年的十月一日,泰歷(Dirrick Benig)第一次走上街頭。

「我打電話給一個同學,說反正沒有正式參與過遊行,不如就試試去參加。去到中聯辦,也是不許抬棺材,那時的鐵馬陣沒有現在的堅固,身貼身的衝突更容易出現,那些警察突然排了一個陣,示威者則是排成直線,塞在路上,警察就在旁邊衝過來,將示威者分開了一半。那時候很亂很亂,看到人踩人,有位女士差不多被壓至斷氣,警察又會捉著你的頭撞在牆上。那時我感到很憤怒,但很快亦離開了,想看看發生什麼事,但又不知道可以做什麼,頂多是將其他人扶起。」是次陶君行因為襲警被拘捕。

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泰歷在遊行後正準備前往「搖滾不容殺人政權」[i] 佈置場地。 就在隊伍走至中聯辦門外的時候,他看到阿牛曾健成馬路的中間被警察捉住。他試圖跨過鐵馬與警察理論,就在混亂之間,有警察大叫︰「泰歷襲警!」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即事件發生約一年後,筆者正在整理泰歷被檢控的種種。此時泰歷已被判兩條襲警罪成,入獄六個月﹐正在等候上訴。

筆者好奇,為何警察會知道泰歷的名字,泰歷淡淡然道︰「沒什麼人不認識我們,基本上我們已被中聯辦的警察點晒相。他們把我壓在地上,FM101的朋友想把我拉出來,然後警察又想把我帶走,我就不受控地前後被拉著。」

時間,泰歷就在同伴與警察拉扯與搶人之間,好像停頓了。

「在上庭的時候我才發現那是一段很短的時間,但當時卻覺得很長,因為呼吸很困難,經過一輪推撞,很多人在周圍,空氣變得很混濁,很多隻手在你身上,可能在錄影片段中不是很多隻,但當有四五隻手在你身上的時候,你根本不能分辨。」

「當時在拉扯中,有時我看著地面,看到自己的腳,有時就要嘗試尋找拉扯你的力由誰而來,因為經歷了這麼多次衝擊其實是感覺到力量是來自自己人還是警察。當然不會很準確,但當時你看不清楚,亦不能站著慢慢想怎麼做,你只能依靠感覺,雖然手腳被扯著,什麼也做不到。」

泰歷的印象中聽到很多聲音,比如說「向後拉、向後拉!」、「泰歷襲警,拘捕他!」,又或是些警察在「屌老母」,雙方都在「屌老母」。

「那一刻其實不是太懂得如何反應,因為,屌,我又不覺得我可以逃脫,他們又不是不知道我住哪裏,他們又不是沒有拍下影帶,又不是沒有看我的Facebook,我也沒有真的想過要逃。當時想︰拘捕就拘捕,又不是沒有試過被拘捕、被控告。」「然後我被抬了上車,其實也沒有什麼,不過坐在我身旁的CID開始屌鳩我,屌鳩我也沒有什麼所謂,因為我上了警車已經很累,不是太想說話。但他說到「你大佬長毛也是被我們拘捕的。」,我就覺得必須要澄清的是長毛不是我大佬。不過他說了一句令我很憤怒的就是我們「阻住撚收工、成鳩日搞事,食飽飯無屎痾」,這時我就很大聲的和他在警車中說 — — 因為他說他是「打份工」 — — 我說指著車外面說,「屌你,出面個撚個都係打份工,我都係打份工」,為什麼你要打一份工要鎮壓他人自由?我記得我最後說了一句:「做警察有鳩用呀?」這一句好像說中了他的要害般,他就一下把我按在警車的地上,這時車正開著,他用手打我的臉。然後我就想:「屌你呀,你嚇鳩我呀?我嚇大既」。然後我就叫他:「來吧,再打」,然後他真的再打,然後我再講,他再打,之後他開始好像恢復了一點理智,就說:「你叫我打就打嗎?你當我是傻的嗎?」然後我就坐起來。基本上就是這樣。」

「最後我被控告在鐵馬前掌摑警員及在警車上襲警,因為警車上的事情……一般來說警察,不論是不是示威案件,他們打人後就會告那個人襲警。在很久之前我已經聽過,亦有人教我在威示場合受傷的時候千萬不要隨便到醫院驗傷,又或者你去驗傷但不要說因為示威而受傷,因為這樣醫生護士會知會警察,然後警察就會立即來羅織罪名。

他在打我之後立即致電他的上司,說我將他的頭推撞在車門上,那時候我已心知不妙,但也沒有辦法,正如之前我說又不是沒試過,這又不是很驚奇的事,這一刻我又不能做什麼。」

失落了的旅行

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被捕至翌年被控告的期間,泰歷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回警署報到。直至二零一二年四月,警方落案起訴泰歷。心想反正要坐牢,泰歷就在第一次預審後去了一趟旅行。

訝異於泰歷的從容,筆者遂問他身處在犯人欄中,感覺是怎樣的?

「會常常想笑,因為太荒謬。搞社運其中一樣很麻煩事情就是,你不止是你自己,因為案件不單單是我的事情,如果只是關係到我,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坐牢就坐牢,連上訴也不會,可能真的會這麼想 — — 如果不是判得太重的話。但因為會成為案例,又或者,因為實在太荒謬,就要想想有什麼辦法令事情變得沒那麼差。所以一開始沒想清楚,其實是有些責任在我身上的,那些責任就是,這個case不止是我的case,而是會影響到之後的示威者。」

「因為看遠一點,我坐牢不單是自己的事,而是身旁所有人都會被牽連,例如我媽媽、一些運動的朋友、或者情人,其實全部人都陪著我一起坐牢。我不介意去坐,並不代表我覺得好撚過癮。」

泰歷本來想再去一次旅行,怎料事與願違。「其實如果從我整個生活來看的話,我當時的想法是,根據一般的司法程序,會上一次庭,然後在兩三個星期後再上另一次,那時其實我是打算在中間的一段時間再去一次旅行,在坐牢之前去。不料很快就被還柙了。我甚至付諸實行,連機票也買好了。所以剛被還柙時,心情有點差,要押後機票,後來判刑後更要取消行程。」

原來法官是有權更改保釋條件,是次法官就在堂與堂之間不準泰歷保釋,所以泰歷就被還柙在荔枝角羈留所。

獄中札記

眼前的泰歷(Derrick Benig)是如此年青英俊,生於香港的他是葡萄牙、菲律賓與香港混血兒。每當說到有關資本主義的壓迫時,語氣情不自禁變得激動,逐字逐句都是很用力地吐出來,他是很重視言說與口耳相傳的。然而制度卻把他放在一個言語失效的空間。既然語言失效,他就開始書寫。

「因為在外面我不用寫日記,我可以靠Facebook,我可以跟其他人說、呻下,那些東西入了他們的腦,再由他們說出口,算是保留了。但在獄中,不能這樣,也不能問其他人一些我說過卻忘了的。是有其他囚犯,但我不知道我往後可不可以再見到他。又或者不是太熟於是不會討論那麼深入、或是個人的東西。寫日記是唯一一個方法,去做記錄。」

泰歷表示,在監獄中很難想到大事,每天只能關注很瑣碎的事。每日十五分鐘的探訪時間,「問又問唔晒,講又講唔晒」餘下的一日都會在想「哎呀,忘了要問甚麼甚麼,忘了要講甚麼甚麼。」泰歷在這種苦悶的處境中,寫下了十多頁的日記。

泰歷說,當失卻了自由,從鐵窗望出去,竟然會羨慕小鳥,自嘲老套。獄中的書寫,是一種流動的時光,斷層的碎片,是過盡千帆的等待。

泰歷可算是這本書的導火線,最有趣的是,泰歷卻是我最後訪問的人。一直在思前想後。最後,因為怕影響到他上訴,許多令人憤怒的不公義以及案情的細節,都被隱去了。

在此我想引用泰歷日記的一段︰「24/6/2012現在十時,剛開了燈才提起筆。因為聽了很多故事也不知怎樣記下,也不知應不應該仔細寫下來,畢竟還是別人交了心出來跟自己講。」相信這也是本書作者的共同掙扎。

泰歷的日記當指向不朽,把這段夏日的鬱悶留給我們,留給後世,作我們時代的註腳,警醒這個城市曾把這麼一個義人投進監牢。

[i]「搖滾不容殺人政權音樂會」-自2009年,為衝擊以「紅色搖滾」為名向中共獻媚的歌手夏韶聲而舉行的一個行動,以後每年都會在十月一日前後舉辦,以反抗建制為主題的搖滾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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