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房託發展物業,你話好唔好?]
今日都幾多新聞。其中一單,可能冇太多人留意到,係證監會就修訂房地產信託基金守則,諮詢公眾兩個月。
房地產信託基金,英文簡稱係 REIT ,大家最熟悉嘅,應該係領匯 (而家叫領展咯) 。仲有第一隻在港上市嘅人仔股票 87001 (匯賢產業信託) 、揸住好多長實二線商場嘅置富產業信託 (778) 等,都係 REITs 。
咁 SFC 今次修訂所謂何事呢?
對上一次改 REITs Code ,已經係 2014 年嘅事,當年開始允許 REITs 參與物業發展項目,但投資額不得多於 REITs 本身資產總額 (GAV) 嘅一成,而且必須佔項目股權一半以上。
而大家可以想像,物業發展項目成本億億聲,冇返咁上下規模嘅 REITs 基本上都難以受惠於修例。即係,主要都係領匯可以直接受惠。
咁 2020 年咯,行咗幾年,又冇咩冬瓜豆腐出現過, SFC 就進一步放寬。首先, REITs 可以只持有物業發展項目細份,投資額可以細啲。其次,物業發展項目 GAV 佔比可以喺股東同意之下超過 10% (但最多只限 25%) ,投資彈性又大啲。仲有,借錢上限可以由 45% 增至 50% 。借多一蚊得一蚊啦。
SFC 喺諮詢文件入面有攞星、澳、馬等地嘅監管要求嚟比較,佐證香港嘅守則有放寬嘅空間。又咁講,喺港交所上市嘅 REITs 都由證監會認可,畀得散戶買,當然要確定唔會出現掛羊頭賣狗肉嘅情況。做包租公同起樓賣樓盤性質同風險都好唔同, 喺令 REITs 做到 yield enhancement 之餘,點都要守住件產品嘅本質。
#投資涉及風險
#絕非投資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