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開發女子 / 在日生活系列
我靠日本高度人才制度,一年後就申請日本永住・永久居留。申請後能轉職/離境嗎?失敗原因通通告訴你!
高度人才轉日本永住・永久居留權,知道痛點的一篇
誠如冰淇淋還沒吃完,就掉到地板上一樣令人惋惜、後悔不已,老實說我實在很不想要寫這一篇文章來自己糗自己。但是基於不重蹈昨日的覆轍原則,我依照高度人才制度申請日本永久居留權雖然失敗了,這個經驗還是可以流傳給我老公。我就期待他能申請成功了。那麼,只要我們不離婚,我一樣可以有永久居留資格的。
申請高度人才到取得通知經過
我在 2017 年這個制度剛出來沒多久,4月就拿到了高度人才簽證。根據規定,只要點數在 80 點以上,維持條件一年,一年後就能向入國管理局提交申請永久居留權。
2018 年 3月前後備齊提交資料,剛好在滿一年的隔天,我前往東京的品川入國管理局投件,入管局收件單位稍微過目檢查後,就將資料收去了。
經過長達八個月的時間等待,終於回家某天在信箱收到一封平裝信。而早在之前網路上做過功課,聽過兩個傳說。
- 傳說 1 : 如果不是在人潮擁擠的東京入管局投件,審核應該只要四個月
- 傳說 2 : 如果信箱裡收到的不是明信片,大概就是審核沒過的意思
官方說法的等待時間一般是四個月到一年,有聽說某位朋友等了超過一年都還沒有消息的,所以絕對要付出耐心等待的。絕對沒有什麼網路開放查詢進度這種親民的東西的,但也不是不能打電話到入管局詢問,我沒致電去追進度過,不知道會不會得到口氣不好的對應就是了。付出耐心等待八個月後,換來的不是明信片,而是平裝信件,此刻心情大約就是參加抽獎心中默認摃龜的感覺。
打開平裝信封一窺信件內容,還果真沒過。
通知內容是這樣的:
あなたから申請のあった 永住許可申請 (2018年 4月 13日付け、申請番号 東永P 第 OOOO 号) については、下記理由により不許可と決定したので通知します。
記
(要件)
永住許可を適当と認めるに足りる相当の理由があると認められません。
(理由)
あなたのこれまでの在留実績からみて、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第22条第2項本文の要件に適合すると認められません。
意思就是,依照條件,我自以為有80點,但實際上他們來看就是沒有。
親自去入管局聽取結果
怎麼回事呢?高度人才我就是以 80 點的資格拿到的呀。立馬播起入管局永住審查部門的電話,用破破的日文請教一下我的個案。得到的回覆跟信件上提到的一樣:一定要本人親自前往了解,電話裡不方便透露理由。
一定要親自去,怎麼感覺毛毛的,有點可怕啊。不過,經過了這一遭,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簡直是太嫩了我。先說重點:
- 聽取結果只有一次機會。
- 備齊所有之前提交的審查資料再去。
- 就算過程有爭議也沒辦法對現有結果上訴請求更改,只能重新申請。
抵達入管局,到永住審查部門區域抽了號碼牌,隨後終於輪到我的時候,被請到了小房間去。入管局職員請我稍後,然後跑去資料室找我當時提交的資料。等候時,我還聽到隔壁小房間有女子的啜泣聲,邊哭邊說家人生病什麼的⋯⋯看來怕是要被迫遣返回國呢,聽起來真是怪可怕的。
職員帶了我當時提交的部分資料進到了房間。開始小心翼翼的娓娓道來⋯⋯
高度專門.技術分野點數表參照

首先看一下上圖最右邊的表格,是我在 2017 年申請高度人才時的點數表。經過計算,截至 2017 我的工作年數有 5 年,估計未來一年的年收有 900 万円。當時正好剛轉職,我請公司開了一張預定年收證明(見込み年収),另外加上我在台灣有考過網頁設計的技術證,我也拿去當作加分材料,合計是 80 點的。
最後審查結果,入管局認可我遞交的材料,核發了高度人才簽證給我。
2020.04.28 更新 網頁設計的技術證,現在應該也不會被認可了。
再來看一下上圖最左邊自嗨的表格,截至 2018 年我自己計算的點數,合計 90 點,後來因為政策有新加算日本語檢定,所以我才又多了 10 點。年收的部分,當時我也就沒多想,認定還是維持在 900 万円。
結論是填錯了。在 2017 年那是「預定年收」,並不是我實際的收入。我的實際收入約在 700 多万円。
年收這部分,入管局職員回應,他們就是看你交出去的「課税証明書」上面的合計所得金額。
稍微了解「課税証明書」的人就知道,今年度固定六月左右發行的「課税証明書」是去年度的收入證明。我在四月份為申請永住,繳交的「課税証明書」,由於還沒到六月,去區役所申請所謂的「最近一年的課税証明書」就會是在前年度而不是去年度。兩年前我的收入比較低,衰衰的我在年收部分就被扣點。
說明一下如何定義基準判斷時間點。我申請時間點是 2018.04.13,往前推一年即是以 2017.04.13 作為判斷的基準時間點。截止到這個基準時間點,入管局職員會計算你的工作經歷跟年齡。所以年齡的地方我也算錯了,但是這個沒有影響點數。
關於工作經歷,這裡發生了一件很智障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都感受到自己的白痴。給我解釋的職員更不用說了,他的小學算術可能真的是體育老師教的。工作經歷的年數,那位職員是用「實際在職月份」算給我看的。他是這樣解釋:
喔喔,你在 A 公司工作了滿兩年是吧。然後你看 B公司,在職有一年。再來看 C 公司,實際上你的在職月份只有一年十一個月對吧。然後在 D 公司職歷 一個月。你看這麼一加,四年十二個月,嗯⋯⋯是不能算五年以上的⋯⋯所以在職歷這裡的點數,只能算三年以上~未滿五年。
我還真的就傻傻的「そうですね⋯」(你說的是耶⋯)回應了那位職員,認知到不認可的理由就是點數計算有誤之後,就謝禮回家了。回到家後,冷靜想想,不是啊,四年十二個月⋯⋯不就是五年嗎?!
心有不甘,我把各職歷的退入職日期時間輸入到 excel 表格,精算日數也有超過五年⋯⋯ 我沈默了好一陣子,此刻回想當時那位入管局職員在做算術演示給我看的時候,居然是右手拿自動鉛筆,左手墊一張白紙,在上面手寫計算的。這確實是當時那位職員向我解釋說明的架勢。具體而言,入管局在審核過程中,內部如何計算、如何操作、如何考評、如何驗證,我真的不曉得。我只覺得,這一切也演繹得太不專業了吧,感覺好像老子說什麼就是什麼似的。
回憶最後,那位職員給我解釋,他們對於加點⑥那張國家技術證,保持曖昧態度。他開始字字斟酌,翻出點數表的釋義,問我這個證照是有被公開「頒發」的嗎?是如同法務大臣這樣的人物「頒發」給你的嗎?一直強調「頒發」,還不忘搭配動作。接著話說得非常迂迴,並沒有正面答覆到底有沒有認可這個點數。我無語了約莫一個世紀。職員讀到了空氣,為了打破沈默的氛圍,最後的最後,便帶著親切的微笑對我說:「本次申請失敗,依照你的情況,可以馬上再提出申請的喔!在 2019 這個時間點,重新計算一次工作經歷,會比去年的長,年收的部分同樣也不會再是去年的數字,合計點數肯定能到 80 點,再申請一次的話,就可以通過了呢!」
殊不知奶奶我已改做家庭飼養員許久,沒法再申請了…不過,要是能讓我再申請一次的話,我一定會注意以下重點。
- 為避免計算點數上有爭議,最好另外附上excel表格列表計算實際在職時間,供審核人員參照,越清楚越好。
- 國家資格證最好公證蓋章,避免爭議。不然就是直接考日本的【ITパスポート試験】情報処理推進機構 — IPA ,據說很簡單。
- ️️️也許花個10~25萬日圓請行政書士?是有傳說自己投件成功率是60%,然而通過行政書士的協助,成功率能提高到90%。
失敗的四成當中,三成是屬於馬上再申請也拿不到永住的人,換句話說,也就是需要經過時間的流逝或個人的努力優化自己的條件。而其中的一成,是屬於稍微加強一下審查資料,馬上申請應該就能拿到永住的人。只是,再次申請,審查過程又會比上次更嚴格,所以再次申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提交的文件資料、是否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理由書、尋找妥當適宜的身元保証人、控管扶養人數和正常繳納稅金,應該就沒問題才是。畢竟自辦六成的成功率,我覺得還是挺高的。
可惜了呀。只好留給老公做參考了~
申請之後能轉職嗎?
現場詢問入管局職員,對方的回應是,只要確保轉職後條件還能維持在80點以上,可以轉職。依照當時我實際去入管局聽取結果來看,申請之後當然能轉職,入管局基本上是不管的。
申請期間能離境嗎?
申請期間可以離境,但傳說要盡量避免。我在申請期間回台灣過一次,在台灣待了兩個星期,再回到東京入境時沒遇到什麼問題。
其他常見失敗理由
多聽不會有損失,了解一下其他人申請永住失敗經常遇到的理由。
- 滯納年金或稅金未繳。
- 扶養人數太多。傳說不要超過四位扶養人數,三人以內上限。
- 申請文件不完善。譬如需要提交的「理由書」,建議撰稿時一定要注意日文敬語的表現。如果你對自己的日文不是很有自信,務必要請日本友人幫忙潤飾修改。
- 身元保証人不恰當。建議最好找「日本人」或「有永住資格的外國人」。雖然我也有聽過找一樣拿工作簽證的台灣朋友當身元保証人照樣通過永住的例子,保險起見還是找日本人吧。
- 年收太低。
- 頻繁海外出差或幾乎駐留在海外。不要連續超過三個月,或一年超過100~150天。
- 在日本的實際居住日數太少。
- 不法就勞或不符合資格外活動許可。
- 交通違規。輕微交通違反不要超過五件。酒駕或重大交通事故屬例外,要是犯了酒駕或撞了人,這輩子甭想拿永住。
參考資料
- 日本高度人才:http://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3/
- 高度人才點數表:http://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3/pdf/h29_06_leaflet.pdf
- 法務省永住許可申請:http://www.moj.go.jp/ONLINE/IMMIGRATION/1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