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職位上看英國首相「代理」程序
美國總統侵感染武漢肺炎,令大家更加關心,各個國家的政府首腦承繼的順序。美國固然非常清晰,但回到本欄最多分析的英國,倒是不那麼清晰。
反而君主本身,攝政法案寫得很清楚,各位和英女皇最親近的親戚,有俾封為「國務委員」中的四位簽字,證明無行為能力,事頭婆就要將僅有的權力轉移到攝政身上。

反而首相的部分,因為英國沒有成文憲法,卻出現非常尷尬的狀況。之前約翰遜入院,只是指示第一國務卿兼外相藍韜文,接管部分職權。但首相依然依然保有最後權力。但如果首相真的失去行為能力,到底是如何處理?其實沒有法律規定的。不過,其實各個大臣的頭銜,其實有時會顯示首相本人的親疏遠近,必要時英女皇要干預或者公務員要徵詢意見時,也會一般循著這個脈絡。
副首相的多個稱呼
英國內閣設有副首相的年代不多,上兩個一個是紀理歷,一個是彭士國,分別是因為聯合政府要給自民黨黨魁一個位置,以及安撫工黨黨內左派,而設置。當然副首相代表首相行事是相對自然,但很多時其實還是要首相文件或者署任的命令,副首相才真的有權處理事情。
另一個頭銜,「第一國務卿 First Secretary of State」往往也有副首相的意思,但有時甚至會和副首相同時出現,例如紀理歷副首相,就有第一國務卿夏偉林。現在約翰遜沒有副首相,但還有第一國務卿藍濤文。因此之前約翰遜找藍韜文代理部分職權,也是這個職位。當然這個職位已經沒有實際職權,近來受封人士,往往會帶有其他職務。這個職位傳統上是指名首相之後,內閣尊卑排名第二是誰,當然如果有副首相的話,就理論上是第三,但事情往往不會那麼直觀的。
在文翠珊的老同學,第一國務卿祈達文因為醜聞下台後,「內閣官房長官 Minister for the Cabinet Office」,一度成為了有實無名的副首相。甚至官房長官一職,是一個侍郎級數的頭銜,要加上「蘭開夏公國領地柱國」的內閣職務,才能令李達德坐在內閣。然而這個動作,變相將「蘭開夏公國領地柱國」的地位,好像提升了。甚至約翰遜都安排了這個職位,給曾經背叛自己的高文浩,讓他處理脫歐的燙手山芋。
沒有副首相時誰最大?
副首相又好,第一國務卿又好,都是一個作用,就是將尊榮給了一個閣僚,提升了他的排名。但如果沒有這些頭銜,內閣是怎麼排呢?
這就和首相的實際職位有關了。首相 Prime Minister 是1937年的法例才確定的位置。但實際上,當時法令是確定首相同時為「第一大藏卿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才令他有最終決定政府事務的權力。
英國內閣之所以成型,主要是漢諾威王室繼承王位後,當時改革了大藏省。將本來財政大權放在一名太府卿 Lord High Treasurer 身上,改為多名大藏卿。排名第一的大藏卿,自然愈來愈多權力,因為萬事都要他簽字,政府才能運作,因此逐漸過度成為首相。
而排名第二的第二大藏卿是誰?無錯,就是今日的財相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財相因為要過目,甚至可以調整各部門的預算,其實向來是第二重臣,甚至有些年代,明顯是首相的接班人,好像貝理雅和白高敦那樣。
當然現在英國政治也不是那麼複雜,如果約翰遜倒下,保守黨內選舉新黨魁,然後英女皇就會指名這位新黨魁,因為他/她就是可以坐擁議會多數 command majority of the house。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其實制度也算是明確的。
當然現在約翰遜的強力後補者是誰,當然這就是尊貴付費Pateron分析區的內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