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係咁,金庸改變咗我嘅人生。

金庸走了,帶走了江湖。
金庸的文字,曾經支配了我的青春。如果相信蝴蝶效應的話,打從在圖書館裡翻開第一本金庸的那一刻,蝴蝶就在拍翼,然後或多或少,改變了我的人生。
1. 就係咁,我讀咗文科
我一直深信,如沒有讀金庸,我一定會跟大隊及在阿媽的主觀願望下走去讀理科,然後大學唔會讀新聞,亦都唔會變成今日嘅我。
當年一翻開了《雪山飛狐》,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日讀夜讀,飛雪連天射白鹿後,就到笑書神俠倚碧鴛,然後是古龍、梁羽生、溫瑞安,再跟住就係倪㑌、黃易、還珠樓主,整個人像開了總掣一樣,不斷閱讀。結下了書緣,也結下了「輸」緣,要讀這麼多的書(當時最高記綠一日兩本《絕代雙驕》),要犧牲的,當然就是上堂時間。
那些年,讀書本來不算差,但最憎Bio(就算有教你性器官呢啲咁juicy嘅嘢),次憎Physic,三憎Maths,這些堂,全用來刨書,結果就是,中三最後的一次分科考試,理科成積差到痺輸晒,疊埋心水直入文科。
2. 就係咁,我讀咗新聞
知道金庸辦報,也知道金庸最重副刊,那時因為家父工作關係,家裡每日都有幾份報紙,也就跟著逐份逐份睇,結果當年就越睇越沉迷,沉迷到話要去做個記者。好記得當年去浸大interview ,我真的劈頭第一句就話要立志做個出色的副刊記者,而當年知道自己成功去了浸大讀新聞,我係興奮到對住部電腦大聲yes咗吓的。
當然,我又點估到浸大原來係咁垃圾,又點估到10年後報紙都就嚟摺,又點估到記者都只不過做咗嗰幾年。
3. 就係咁,我學識做人
金庸說,有人,就有江湖。所以從他的小說裡學做人,學得好,就能闖出自己的江湖。
好簡單,鍾意邊個角色,就去學佢做人嘅態度;討厭邊個角色,就死都唔好跟佢做同一樣嘢。是故,我咪成日學令孤沖咁懶瀟灑(我知我知,佢貴為top3男角,10個都有9個學佢);學游坦之般一往情深;學張翠山般用個真心去睇人。是故,我死都唔學殷梨亭般對過去念念不忘; 死都唔學喬峰咁文族主義上腦;死都唔學胡斐咁薄倖害死深愛自己嘅程靈素之後一個屈尾十愛上苗若蘭咁仆街。
4. 就係咁,我嚐到資本主義的甜頭
那些年,要追金庸,是一場可怕的戰爭。書呢,學校圖書館只得一套,要全校爭。要多啲機會,就唯有去公共圖書館,偏偏公共圖書館,卻是老友記們的主場,要搶書永遠都搶唔贏。而最衰的是,老友記與老友記之間,彷彿總有種無形的默契, 像夾定一樣,呢個呢頭還書,嗰個嗰頭就即借。大佬呀,你哋日日24/7 喺度打躉,捕住書櫃,就當然容易借到。難為我哋班後生廢青,放學仆到去,永遠得返「卡窿」期數。
上一代用時間來消磨我們,我們這些新一代就惟有用科技來還擊。那時圖書館的電腦預約系統正值方興未艾之時,正正就是我們反敗為勝的契機。當他們還在學習用小蒙恬手寫筆之時,我已經操練好倉頡,快快打下書名,那間館藏有書立即一目了然,然後輕鬆按下預約,再交那$2.5的預約費,吃吃吃吃吃!唔使爭唔使排就有得睇!
試想想,人仔細細就已經學懂在一個本應是資源共享的「公共」地方,用資本和科技去為自己謀取福利。也難怪長大了,對這個畸型社會的荒誕事,也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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