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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p><p id="af9a">一如<a href="https://itseemsnormal.wordpress.com/2014/02/22/%e7%be%a4%e7%9c%be%e5%bf%83%e7%90%86-%ef%bc%8d-%e3%80%8c%e9%a9%85%e8%9d%97%e8%a1%8c%e5%8b%95%e3%80%8d%e9%97%a1%e9%87%8b%e3%80%81%e5%88%86%e6%9e%90%e8%88%87%e6%a8%a1%e5%bc%8f%e6%8e%a8%e6%bc%94/">前文</a>所言, 雖然大臺權威源自參與群眾對主事者之理念及個人魅力的認同、信任,且與自身利害關係一致,但長此下去,核心決策層的保守僵化,個別領袖抱持「<a href="https://www.pentoy.hk/%e7%82%ba%e4%bb%80%e9%ba%bc%e6%9c%89%e4%ba%ba%e6%94%af%e6%8c%81%e6%8b%86%e5%a4%a7%e5%8f%b0%ef%bc%9f/">見好就收</a>」心態,糾察「捉鬼」式的排除異己,令本來大好形勢的社運,往往以如同反國教集會「<a href="https://itseemsnormal.wordpress.com/2012/09/09/%e9%81%8b%e5%8b%95%ef%bc%8c%e5%9c%a8%e6%8e%8c%e8%81%b2%e4%b8%ad%e6%b6%88%e4%ba%a1%ef%bc%8d%e5%8f%8d%e5%9c%8b%e6%95%99%e6%9c%80%e5%be%8c%e4%b8%80%e5%a4%9c%e6%9c%89%e6%84%9f/">一夜銷兵</a>」的方式匆匆退場。</p><p id="e96b">無論609、612或621由素人自發的群眾升級行動,大臺除了基於本質被社會觀感認定為過激,也因為無法指揮現場參與者,一如既往地局部「割蓆」以外,事實上並不新鮮。</p><p id="8cf6">在2014年的旺角佔領,早就體現過這種「<a href="https://www.pentoy.hk/%e7%84%a1%e5%a6%84%e9%bd%8b%ef%bc%9a%e4%bd%94%e9%a0%98%e7%8f%be%e5%a0%b4%ef%b9%95%e9%80%99%e5%a0%b4%e9%81%8b%e5%8b%95%e5%88%b0%e5%ba%95%e6%9c%89%e6%b2%92%e6%9c%89%e5%a4%a7%e5%8f%b0%ef%bc%9f/">沒有大臺</a>」的範式轉移;包括黃之鋒出獄後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群眾建議「<a href="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528434/%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9%BB%83%E4%B9%8B%E9%8B%92%E7%B1%B2%E7%A4%BA%E5%A8%81%E8%80%85%E6%8A%95%E7%A5%A8%E6%B1%BA%E5%AE%9A%E6%87%89%E5%90%A6%E6%92%A4%E9%80%80">去留公投</a>」遭到拒絕,同樣在旺角陣地有<a href="https://itseemsnormal.wordpress.com/2014/10/26/%e9%81%ae%e6%89%93%e5%91%bd%e9%81%8b%e8%87%aa%e6%b1%ba%ef%bc%8c%e6%8a%b5%e5%88%b6%e5%a5%aa%e6%ac%8a%e5%85%ac%e6%8a%95/">先例可循</a></p><p id="1e0e">群眾自主自發突破既定大臺思維,雖然未盡是繼承2014年旺角佔領、2016年初一抗爭的精神,但在政治、司法雙重打擊的社運低潮下重新嘗試,仍不失為造就青年人汲取抗爭經驗、社會大眾檢討想法的機會。</p><p id="ff30"><b>局限與省思</b></p><p id="c912">反《引渡條例》抗爭,因緣際會地發展至短暫的<a href="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5325">平和、勇武並行</a>。即便如此,由於抗爭在特區政府表面放下身段的「暫緩推行」與連番公開道歉,「見好就收」的大臺不但由民陣逕自取消<a href="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9%E7%BD%B7-%E6%B0%91%E9%99%A3%E5%8F%96%E6%B6%88%E5%91%A8%E4%B8%80%E9%9B%86%E6%9C%83%E6%8D%B1%E8%BD%9F-%E5%B0%B1%E8%B3%87%E8%A8%8A%E6%B7%B7%E4%BA%82%E8%87%B4%E6%AD%89-%E7%B1%B2%E5%B8%82%E6%B0%91%E5%8F%83%E5%8A%A0%E4%B8%89%E7%BD%B7/">三罷</a>,使好不容易積蓄的民氣消散;其後更有泛民代表公開勸退較為激烈的升級行動,與曾鈺成向示威者示意<a href="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4424-20190622.htm">「去得太盡」會遭民意逆轉反噬</a>的呼籲,異曲同工。</p><p id="68f1">609、616、626接連由民陣號召上街,顯然漠視103萬甚至200萬民意陷入集體失能的致命之傷:特區政府由昔年的漠視「數人頭社運」到直接<a href="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E8%81%9E/%E3%80%90%E9%80%83%E7%8A%AF%E4%BF%AE%E4%BE%8B%E3%80%91%E8%AA%8D%E9%81%8A%E8%A1%8C%E4%BA%BA%E5%A4%9A-%E6%9E%97%E9%84%AD%EF%BC%9A%E5%9B%9B%E6%96%B9%E9%9D%A2%E6%8E%A8%E4%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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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E8%A8%82-175739">蔑視</a>堅持修例,迫使其暫且勉強讓步的,除了勇武一方的努力與犧牲、<a href="https://udn.com/news/story/120538/3878460">烈士梁凌杰的死諫</a>,更有可一不可再的<a href="https://www.france24.com/en/20190616-trump-raise-hong-kong-protests-with-xi-g20-pompeo">國際政治變局</a>,在<a href="https://medium.com/@edwardtang/%E5%88%B6%E8%A3%81%E9%A6%99%E6%B8%AF-2291eee60fa6">國際奧援</a>到來以前維持頡頏之力。</p><figure id="7284"><img src="https://cdn-images-1.readmedium.com/v2/resize:fit:800/1*ZkGU0NS7I5e3kZxawPcjXg.png"><figcaption>TVB:<a href="http://news.tvb.com/local/5d0cb379e60383ed53d32c9b/%E5%8A%89%E6%85%A7%E5%8D%BF%E5%90%8C%E6%84%8F%E9%83%A8%E5%88%86%E8%A8%B4%E6%B1%82%E6%9C%AA%E7%8D%B2%E5%9B%9E%E6%87%89-%E7%B1%B2%E7%A4%BA%E5%A8%81%E8%80%85%E7%BA%8C%E5%92%8C%E5%B9%B3%E7%88%AD%E5%8F%96">劉慧卿同意部分訴求未獲回應 籲示威者續和平爭取</a></figcaption></figure><p id="d99f">那邊廂,沒有大臺,但同時欠缺當仁不讓擔任新興領袖的群眾,同告獨力難支。其局限在於,既未有從意義上奠定次級規則以修正大臺的機制缺失,也沒有另建具有足夠號召力的大臺。</p><p id="9771">加上多場零散街頭佔領、警民衝突的身心消耗,以及被捕及控告的風險增加,五大訴求與政治現實過於懸殊,620死線並無得到普遍公眾認受,令行動大義失卻支柱,抗爭者也逐漸喪失持久奮鬥的重心。</p> <figure id="b5bc"> <div> <div> <img class="ratio" src="http://placehold.it/16x9"> <iframe class="" src="https://cdn.embedly.com/widgets/media.html?src=https%3A%2F%2Fwww.youtube.com%2Fembed%2FZK1hpDrSQ9M%3Ffeature%3Doembed&amp;url=http%3A%2F%2Fwww.youtube.com%2Fwatch%3Fv%3DZK1hpDrSQ9M&amp;image=https%3A%2F%2Fi.ytimg.com%2Fvi%2FZK1hpDrSQ9M%2Fhqdefault.jpg&amp;key=a19fcc184b9711e1b4764040d3dc5c07&amp;type=text%2Fhtml&amp;schema=youtub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480" width="854"> </div> </div> </figure></iframe></div></div></figure><p id="c748">準確而言,問題早就不在於抗爭手法分歧,一言以蔽之:「被動 / 消極保護自由」與「積極爭取 / 增進自由」之間的分野。</p><p id="4769">不論民族主義或者命運共同,皆傾向後者;而香港,自始至終卻滯留在前者。對於港人而言,定義「自由」就是生活得最舒適的做法 — 拒絕中國橫加干涉,放任由我自行管治。</p><p id="635a">更精準的形容,就是一種「功利政治參與」,而非意識形態、政治理念的追求。自1997年主權移交前的「民主回歸派」,也是基於這種純粹消極自保的想法:既然「回歸中國」無法避免,那麼底線就是《聯合聲明》與《基本法》內列明香港的民主化,「既要民主也要回歸」。</p><p id="3b50">故此香港爭取民主,不過是基於現實需要,但求制度上與中共政權之間有所區隔,不是以公民自由及享有平等權利的理想為目標,故肯認中國享有主權狀態作為前提,「民主」要由中共自上而下地施予,非自決自立而得。港人對「見好就收」的概念,由是根深柢固。</p><p id="4b9c">就算當前青年思想趨向進步,思考上依然未提升至這層次,於是乎在滯礙於斟酌升級不升級、行動不行動的成效;而又因為議題設定的不徹底,在特區政府以「修訂到某時某刻自行消亡」含糊地虛應故事後,僅就「反送中」(不信任中共制度)並無甚麼明確後續可言,最終政治能量難免歸向市民付出成本較低的選舉,止於「<a href="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8/59729616">血債票償</a>」,短期內變更政治版圖,而不是長遠地變革政治制度。

然後,上述惡性循環重覆至2047,大家都沒有記取深切教訓。</p><p id="91b8">割裂審視整場抗爭中的部份行動,例如聯署、遊行集會、自衛還擊等,獨立論斷是否「有用」,並無多大意義。皆因本質上從多種方法進路之中做盡可能之事,結集力量才會構成足以逼迫政權改弦易轍的壓力,故此任何行動都是缺一不可的一環。</p><p id="450e">可惜的是,隨著1989年再度煙消雲散的三罷,「見好就收」拒絕升級的阻力,群眾包圍警總平白消耗,究竟為政權消減多少重壓,換取寶費時間以圖新一波的秋後算帳?</p><p id="6250">可以預見的是,目前短中長期目標方寸盡失,大臺存在與否,在抗爭能否延續都成問題的當下,已經不再重要。</p></article></body>

「反送中」:大臺主義與抗爭推演

The Brownsville Herald: Latest Hong Kong protest ends peacefully with demands unmet, June 21, 2019

在探討這個自2014年雨傘革命其間激烈辯論、至今仍無公論的議題以前,讓我們先設想一個既無政府、亦無法律的原始部落。

在這個虛構社會中,僅有以習俗形式存在的法則規範個體行為。然而這種初階的部落法則 — 或曰社會控制形式 — 祇能於成員之間關係緊密、大多擁有血緣連帶關係、或共享堅定的信仰或傳統的族群中得以成立。更關鍵的是,該社會環境必須相當穩定。

一旦變更上述條件,社會控制將因問題叢生導致失衡。主要缺憾如下:

一、不確定性 (Uncertainty)

原始部落內,成員有著大體相同的一套世界觀、信仰、價值觀,因而對規範的具體內容,乃建基於某種集體共識之上。然而假若共識逐漸不復存在,成員彼此開始質疑規範,甚至就決策意見分歧;產生爭議之際,由於並沒有共同標準可以訴求,祇能各說各話,或者以群眾壓力強行摒除異見,令不滿情緒轉向暗中滋長,進而埋下分崩離析的因子。

二、靜止性 (Static)

部落規則,是隨時日增長建立的共識默契,過程中自發且緩慢地成長、改變。但當發生急遽及鉅大的變動,成員必須迅速作出危機應變,缺乏適切調整機制的原始社會將面臨極大困難。

三、維護規則之社會壓力的無效率 (Inefficiency)

由於部落並未設立專門機關裁量有否違反規則,同時無法依例懲處違規者。

初階、次級規則之結合 (The Union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Rules)

在更為大型及複雜的社群,必須透過類制度化的安排,消除爭端。由是衍生出的次級規則,也是法制的由來。

一、承認規則 (Rule of Recognition)

任何新生或外來的概念,若具備某些特徵,符合社群建立之共同利益或目標,就能納入為社會團體壓力之後盾。藉著承認規則,提供族群決定何為其共同遵守之規則的參照標準,讓社會控制之不確定得以彌補。

二、變遷規則 (Rule of Change)

授權個人或團體制定新生初階規則,使特定個人或團體獲得訂立、廢棄初階規則之權利,或設立爭端處置機制,交由集體決定走向。成員之間亦會以規則變遷衡量某項初階規則是否合乎時宜,從而做出恰當修正,消減靜止性為決策帶來的延緩滯後。

三、裁判規則 (Rule of Adjudication)

授權予個人或機關,在一定情況下,就某初階規則是否被違反,以及應處以何種制裁,作出公正權威的定奪。除了決定誰有權審判,也決定審判程序。

上述例子,取自法律學者赫德(H.L.A.Hart)著作《法律概念》(The Concept of Law)之中譯本導讀部份。由於本文描述的是「制度」之生成,狹義為舊制度主義中的「法律主義」,須具備白紙黑字的明確規則規定。

若將概念引申應用於社運組織決策的推進,採用的是較為簡化、不具正式約束力的「潛規則」,也就是參與者通過現場互動、經驗累積而確立的共識默契。其內在以律己,即批判反思的態度,及體現對規則變化的接受程度;其外在以律人,循觀察者的外部觀點,分析制度內社群行為的箇中規律。

東方日報:「結束一臺專政」網民金鐘掀罵戰

從「拆大臺」迷思,到實踐「沒有大臺」

回說香港社運長久以來的「大臺主義」,就是上述初階規則而陷入固步自封的成例。

昔日抗爭活動的典型,由主辦單位、發言人或領軍人物、糾察構成的「團體運動」,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手法為基調,決策以政黨團體為主軸,相應地需要為行動付上道義與法律責任。

一如前文所言, 雖然大臺權威源自參與群眾對主事者之理念及個人魅力的認同、信任,且與自身利害關係一致,但長此下去,核心決策層的保守僵化,個別領袖抱持「見好就收」心態,糾察「捉鬼」式的排除異己,令本來大好形勢的社運,往往以如同反國教集會「一夜銷兵」的方式匆匆退場。

無論609、612或621由素人自發的群眾升級行動,大臺除了基於本質被社會觀感認定為過激,也因為無法指揮現場參與者,一如既往地局部「割蓆」以外,事實上並不新鮮。

在2014年的旺角佔領,早就體現過這種「沒有大臺」的範式轉移;包括黃之鋒出獄後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群眾建議「去留公投」遭到拒絕,同樣在旺角陣地有先例可循

群眾自主自發突破既定大臺思維,雖然未盡是繼承2014年旺角佔領、2016年初一抗爭的精神,但在政治、司法雙重打擊的社運低潮下重新嘗試,仍不失為造就青年人汲取抗爭經驗、社會大眾檢討想法的機會。

局限與省思

反《引渡條例》抗爭,因緣際會地發展至短暫的平和、勇武並行。即便如此,由於抗爭在特區政府表面放下身段的「暫緩推行」與連番公開道歉,「見好就收」的大臺不但由民陣逕自取消三罷,使好不容易積蓄的民氣消散;其後更有泛民代表公開勸退較為激烈的升級行動,與曾鈺成向示威者示意「去得太盡」會遭民意逆轉反噬的呼籲,異曲同工。

609、616、626接連由民陣號召上街,顯然漠視103萬甚至200萬民意陷入集體失能的致命之傷:特區政府由昔年的漠視「數人頭社運」到直接蔑視堅持修例,迫使其暫且勉強讓步的,除了勇武一方的努力與犧牲、烈士梁凌杰的死諫,更有可一不可再的國際政治變局,在國際奧援到來以前維持頡頏之力。

TVB:劉慧卿同意部分訴求未獲回應 籲示威者續和平爭取

那邊廂,沒有大臺,但同時欠缺當仁不讓擔任新興領袖的群眾,同告獨力難支。其局限在於,既未有從意義上奠定次級規則以修正大臺的機制缺失,也沒有另建具有足夠號召力的大臺。

加上多場零散街頭佔領、警民衝突的身心消耗,以及被捕及控告的風險增加,五大訴求與政治現實過於懸殊,620死線並無得到普遍公眾認受,令行動大義失卻支柱,抗爭者也逐漸喪失持久奮鬥的重心。

準確而言,問題早就不在於抗爭手法分歧,一言以蔽之:「被動 / 消極保護自由」與「積極爭取 / 增進自由」之間的分野。

不論民族主義或者命運共同,皆傾向後者;而香港,自始至終卻滯留在前者。對於港人而言,定義「自由」就是生活得最舒適的做法 — 拒絕中國橫加干涉,放任由我自行管治。

更精準的形容,就是一種「功利政治參與」,而非意識形態、政治理念的追求。自1997年主權移交前的「民主回歸派」,也是基於這種純粹消極自保的想法:既然「回歸中國」無法避免,那麼底線就是《聯合聲明》與《基本法》內列明香港的民主化,「既要民主也要回歸」。

故此香港爭取民主,不過是基於現實需要,但求制度上與中共政權之間有所區隔,不是以公民自由及享有平等權利的理想為目標,故肯認中國享有主權狀態作為前提,「民主」要由中共自上而下地施予,非自決自立而得。港人對「見好就收」的概念,由是根深柢固。

就算當前青年思想趨向進步,思考上依然未提升至這層次,於是乎在滯礙於斟酌升級不升級、行動不行動的成效;而又因為議題設定的不徹底,在特區政府以「修訂到某時某刻自行消亡」含糊地虛應故事後,僅就「反送中」(不信任中共制度)並無甚麼明確後續可言,最終政治能量難免歸向市民付出成本較低的選舉,止於「血債票償」,短期內變更政治版圖,而不是長遠地變革政治制度。 然後,上述惡性循環重覆至2047,大家都沒有記取深切教訓。

割裂審視整場抗爭中的部份行動,例如聯署、遊行集會、自衛還擊等,獨立論斷是否「有用」,並無多大意義。皆因本質上從多種方法進路之中做盡可能之事,結集力量才會構成足以逼迫政權改弦易轍的壓力,故此任何行動都是缺一不可的一環。

可惜的是,隨著1989年再度煙消雲散的三罷,「見好就收」拒絕升級的阻力,群眾包圍警總平白消耗,究竟為政權消減多少重壓,換取寶費時間以圖新一波的秋後算帳?

可以預見的是,目前短中長期目標方寸盡失,大臺存在與否,在抗爭能否延續都成問題的當下,已經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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