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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我說,如果事情很急,來不及通過交通部轉,可以打長途電話,否則,還是請交通部轉告我們。</p><p id="6d3d">這次談話,交通部同來的女同志可能有記錄。她的姓名都忘了,問問該部水上運輸局(?)幹線組苗同志,他是管港澳運轉的(該部電話分機064)。</p><p id="b913">6.招商局李副總經理來談過一次情況,也是由交通部的同志陪來。說了一些香港群眾鬥爭的情況,群眾的鬥爭情緒外,他具體地談了兩個很生動的例子。1該局一位職員反映,該職員有一位親戚自動組織了一隊人,參加遊行,被懷疑。2該局一位職員反映,他的鄰居是一個後備警察。告訴該職員,有一次他參加鎮壓,站隊時,警官徵求會照相的,他不願打中國同胞,馬上舉手答應”會”,就避免去鎮壓同胞了。他還說,把我的號碼記住,如果你們看到我鎮壓,你們就打我一拳,我就躺下,裝負傷,我不願打同胞。</p><p id="05d4">我聽完覺得這些事例很值得注意,要李XX回去向領導反映。我還說,要注意、警惕,但要觀察,不要把自發參加反迫害鬥爭的群眾和敵人佈置進來搗亂、破壞的特務混起來(當時也有這樣的反映),還說,可見警察工作要做。</p><p id="dd14">7朱XX告訴我,指揮部考慮過,當一切聯繫都被截斷時,使用船上的電臺。我向羅研究,我說船到港內,電臺是封起來的,招商局的船上電臺,一向是沒有封的,只是在港內不使用。但,我想緊急時,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羅興趣不大。我正擬向交通部瞭解時,原來他們已經接到報告,並已研究過正要來找我,我請他們來(電話裡沒有談,是說有事來談談,來了才知道是為此事)。</p><p id="fb3c">他們(來兩人)說梁XX(副社長)到廣州參加正在廣州開的三省(閩粵桂)航運會。提出三項要求,1每天要保留兩隻船(大的內河、或沿海走的輪船)在港應急,2必要時使用船上電臺,3三省船舶建立統一組織,由指揮部指揮(這條記不確切了)。還說,研究過,正寫報(告)請示。</p><p id="0cca">我對13沒有提什麼意見,只問每天安排兩隻船在港,有困難嗎?他們說可以安排。對2我提了一些技術問題,比如為了避免麻煩是否可以把大船停在港外,派交通船聯絡,或接到緊急情況時,馬上起錨把船開到水線(海上邊界)外發報,以及密碼要保證安全等。</p><p id="84ed">記得,他們還反映說要在深圳-香港間建立通話站(我不大懂,大概是短距離無線電電話之類)。</p><p id="0ab6">8與外貿部劉今生通過多次電話,多數是他打來,主要是反映外貿情況,有時我也把鬥爭情況(有關係到外貿的為主)告訴他。其中來過三次徵求意見的:1業務部門反映,港英放寬大米進口額(包括泰、緬、我等)問是否接受(即增加輸港大米額度),我說,這是敵人因受市民購存(當時市民普遍存糧,引起米市緊張),感到壓力很大。這與鬥爭雖有關係,但,又是出口業務,牽涉到今後我大米輸港配額。我請示羅,羅同意由外貿部請示。2華潤建議撤銷趙韋修和XXX(名忘,二人都是簽字登報支持港英鎮壓的新界士紳)作為我大米進口的代理商資格(即對他們停供大米)。問我意見,我說,這對鬥爭是支持,警告那些洋奴,我認為華潤的建議可以考慮。我把這意見請示羅,羅同意,還是請外貿部請示決定。3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p><p id="040a">9關於罷市問題,外貿部要求開一個緊急會研究一下。由於罷市報告來得遲,業務部門感到措手不及,頗有為難,辦公室也是罷市前一天晚上接到,只用電話報告總理。</p><p id="9722">會上外貿部彙報了情況,說事前沒有佈置,各地輸出物質還是源源到達,深圳活豬已積壓一萬七千多頭,豬圈飼料都發生困難,等等。問”保證供應”政策是否已改。羅加以解釋,說明未改,還說辦公室知道也很遲等,加以解釋。</p><p id="e87b">我在會上提,是否馬上通知各地,輸出物質,到達各站,就地停下,繼續向口上來,壓力太大,引起很大損失不好。</p><p id="5e00">107/6晚和朱、楊、馬、劉、呂(軍管代表)談指揮部組織問題。談前我傳達了總理關於鬥爭中要注意長期工作的指示(是下午大會結束後,和四處的同志一起聽的):1這次鬥爭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上去。2在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四處同志提到機場、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3(我想到1965年祁X、李國霖、張振南在北京談過因為我工會海員不願去西貢等地,放棄了許多陣地,並作出決定我海員不要放棄走西貢、臺灣等線的船。我將此向總理報告並提出請示這次鬥爭是否也不要動?)在美國機構、船上的力量不要動。</p><p id="4173">我傳達後,還問四處同志有什麼補充。</p><p id="9e87">談指揮部問題,我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中所提”兩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找他們談的(本應找羅等一起談,但,太晚,明晨他們又走了,所以我找他們兩方一起協商)。他們協商的過程中,我插了幾句:1談到指揮部的性質,權力等時,我說,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關,相當於臨時黨組,這次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統一領導這次鬥爭。重大問題經過民主集中,做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過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簡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用電話請示。2既然這樣,X委和四處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指揮部的決定就不要經過X委和四處核轉了,否則,周轉就慢了。3當然X委和四處還是要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規劃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這次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的勝利。</p><p id="796b">談到過去一段鬥爭,四處上下通氣很慢,四處同志說明關鍵在哪裡,並提出改進措施後,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了嗎?</p><p id="31da">朱說能。(有人等他,說完就走了)</p><p id="49f8">最後,朱、馬、劉、呂都走了。(這時楊也回到自己的房間,只我和他一</p><p id="14b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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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力量是弱了。</p><p id="6011">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找他們來談談呢?</p><p id="09d1">楊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X委加強掌握就行了。(實在也太夜了,已快一點,明天又要上飛機)</p><p id="f0a3">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告訴XXX和XX同志,請他們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p><p id="1112">11在五月中,林、胡來彙報情況(廖召開會議那次)時,他們反映了一些情報(在港澳組),我提,今後也送一份給我們(外辦)。</p><p id="b8bc">四.和指揮部、四處打過電話、提過什麼意見?</p><p id="a2be">1.我和指揮部沒有直接打過電話,提的意見都是辦公室會議上通過,或請示過羅後,作為辦公室的意見發。</p><p id="6140">2.和四處通過幾次電話:</p><p id="e421">1與軍管會聯絡員李XX通過兩次電話,兩次都是他打來。一次他告訴我廣東支委會組織計劃,報告送批後,發生了兩派革命群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作罷。另外一次是為了報告派到四處(按7/6方案)的軍代表名單。</p><p id="fb54">224/7和林X通過一次電話:(一)瞭解海員罷工情況,(二)走越南的外輪能罷工的有多少(考慮如多,準備請示也罷它幾條,打擊美帝對越南侵略的軍運)。(三)大搜捕我有無損失(當時積極分子名單集中在工會,雖曾通知馬上處理,但,傳說戴麟趾回倫敦帶了五百個名單,擔心上述名單已落入敵人手中,大搜捕中受到損失)。</p><p id="596c">林說他明天就回穗,情況告訴鄭,我說好。</p><p id="604d">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批示告訴他們。</p><p id="e475">記得其他就沒有了。</p><p id="c638">五.和劉寧一的秘書打過兩次電話</p><p id="27e4">這兩次電話,都是為了撥款支援鬥爭,要用全總的名義。第一次羅說,提方案時,未徵求過全總的意見,方案批准了,趕快打個電話告訴劉寧一一聲,並問問如何送支持電稿給他看。</p><p id="080a">第二次也是一樣的情況,撥款報告批下來,要發表了,才給他的秘書打電話。</p><p id="2ac7">兩次電話內容都差不多:我先告訴他為了支援鬥爭,已批准撥款一千萬(兩次兩千萬),要用全總的名義。我們擬了一個支援電稿,想送給劉XX看,如何送?</p><p id="a18c">兩次接話都是一位姓段的秘書。他回答都說報告劉(有一次說劉在醫院)。約隔一會,回話,說,劉同意,支持電他不看了。</p><p id="d4b6">第二次回話時(記得是沙頭角事件後,劉參加在老外辦開會討論進一步鬥爭方案之後)段說,劉要他轉達,他對過去鬥爭情況不瞭解,要一份各階段提出的口號,請兩三天送給他。</p><p id="9ec1">我接完電話後,便告訴秘書組,記得我還說索性弄一份比較完整的,我們看了也忘了,搞一份資料,送給總理、陳總等領導同志,我們自己也留一份備案。</p><p id="d727">整理的過程,有一晚上,我問了一下,整理得怎麼樣了。記得段沒有來催過,是我想到就這樣問了一聲。</p><p id="d64b">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p><p id="87ce">吳荻舟1968.3.18</p><p id="0155"><a href="https://1967.hk.com/2020/09/22/%E4%B8%AD%E5%9C%8B%E8%BF%91%E7%8F%BE%E4%BB%A3%E6%AD%B7%E5%8F%B2-%E5%85%AD%E5%8D%81%E5%B9%B4%E4%BB%A3-%E8%98%86%E8%95%A9%E5%B0%8F%E8%88%9F-%E7%AC%AC%E4%B9%9D%E7%AB%A0-5%E3%80%8A3-18%E4%BA%A4%E5%BE%85/#_ftnref5">[5]</a> 梁副社長:指梁上苑,根據他自己在《中共在香港》一書中所說,他是中國外交部派駐香港的第一個高級官員,任港澳工委常委,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968年被誣為台灣特務,在北京秦城監獄關了四年,1973年獲釋。後任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他在《中共在香港》中有一章專門講”反英抗暴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把這次事件稱為’香港式文化大革命’是非常恰當的。”</p><p id="68f2">原文出自 <a href="https://1967.hk.com/">蘆蕩小舟網站</a>,該網站全部原始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b>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b></p><p id="5602"><i>Originally published at <a href="https://1967.hk.com/2020/09/22/%e4%b8%ad%e5%9c%8b%e8%bf%91%e7%8f%be%e4%bb%a3%e6%ad%b7%e5%8f%b2-%e5%85%ad%e5%8d%81%e5%b9%b4%e4%bb%a3-%e8%98%86%e8%95%a9%e5%b0%8f%e8%88%9f-%e7%ac%ac%e4%b9%9d%e7%ab%a0-5%e3%80%8a3-18%e4%ba%a4%e5%be%85/">http://1967.hk.com</a> on September 22, 2020.</i></p></article></body>

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下

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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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 三一八交待 下

5.廣東海運部門軍代表和保衛科長,由交通部一位女同志陪來,談了以下幾件事:

1某烈士屍體處理問題,我把指揮部和羅的意見轉告他們,並請他們火化後保存好。代表說,不必馬上火化,可以繼續浸在XX醫學院解剖室藥水池裡。

2有些船沒有護航武裝問題。我向他們瞭解,知道護航武裝一向由交通部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決定後,我說,還是按過去辦。如交通部報告上去後,有關部門問到港澳辦公室,辦公室可以提供一些要加強護航的情況。

3關於槍的問題。他們談了香港同志要槍的情況,我插了些話。說到中央有指示,他們一定照辦,這次香港同志要槍,船上抽了X支槍,X枚手榴彈給香港同志時,我說,槍是香港同志為了自衛,決定要的。中央沒有指示,有,一定經過這裡轉,這裡沒有轉過這樣的指示。他們提到船上同志抽調一部分護航武器給香港同志,他們事先不知道時,我說,大概是船上的同志們聽到、看到港英殺害同胞很氣憤,岸上的同志為了自衛,要得又很急,出於同仇敵愾,未及請示就給了。

談到今後,我想到羅對”給武器問題”十分慎重,一直下不了決心,已拿上岸的還要撤下來。我說,護航武器是船上的自衛力量,船上同志支持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這很好,但,今後如果岸上再要,還是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後再給。記得我這裡還插了一段說明武器要好好管理的話。

他們還說到梁社長(應該是說梁副社長[5] )參加三省(閩粵桂)航運會議時,決定經常要在深圳碰頭,還說他們天天有船來往港穗,聯繫很方便,鬥爭情況很清楚。還說還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談,我因為不瞭解,怕弄錯,要他們回廣州找梁社長等直接談,告訴過軍代表,他們在廣州。

他們還談到,這次抽了一部分武器給香港同胞後,有些船的護航力量薄弱了,這次想解決補充的問題。這問題,我沒有提什麼意見。

最後他們問我,如果有事,可否打長途電話?我說,如果事情很急,來不及通過交通部轉,可以打長途電話,否則,還是請交通部轉告我們。

這次談話,交通部同來的女同志可能有記錄。她的姓名都忘了,問問該部水上運輸局(?)幹線組苗同志,他是管港澳運轉的(該部電話分機064)。

6.招商局李副總經理來談過一次情況,也是由交通部的同志陪來。說了一些香港群眾鬥爭的情況,群眾的鬥爭情緒外,他具體地談了兩個很生動的例子。1該局一位職員反映,該職員有一位親戚自動組織了一隊人,參加遊行,被懷疑。2該局一位職員反映,他的鄰居是一個後備警察。告訴該職員,有一次他參加鎮壓,站隊時,警官徵求會照相的,他不願打中國同胞,馬上舉手答應”會”,就避免去鎮壓同胞了。他還說,把我的號碼記住,如果你們看到我鎮壓,你們就打我一拳,我就躺下,裝負傷,我不願打同胞。

我聽完覺得這些事例很值得注意,要李XX回去向領導反映。我還說,要注意、警惕,但要觀察,不要把自發參加反迫害鬥爭的群眾和敵人佈置進來搗亂、破壞的特務混起來(當時也有這樣的反映),還說,可見警察工作要做。

7朱XX告訴我,指揮部考慮過,當一切聯繫都被截斷時,使用船上的電臺。我向羅研究,我說船到港內,電臺是封起來的,招商局的船上電臺,一向是沒有封的,只是在港內不使用。但,我想緊急時,可以考慮使用一下。羅興趣不大。我正擬向交通部瞭解時,原來他們已經接到報告,並已研究過正要來找我,我請他們來(電話裡沒有談,是說有事來談談,來了才知道是為此事)。

他們(來兩人)說梁XX(副社長)到廣州參加正在廣州開的三省(閩粵桂)航運會。提出三項要求,1每天要保留兩隻船(大的內河、或沿海走的輪船)在港應急,2必要時使用船上電臺,3三省船舶建立統一組織,由指揮部指揮(這條記不確切了)。還說,研究過,正寫報(告)請示。

我對13沒有提什麼意見,只問每天安排兩隻船在港,有困難嗎?他們說可以安排。對2我提了一些技術問題,比如為了避免麻煩是否可以把大船停在港外,派交通船聯絡,或接到緊急情況時,馬上起錨把船開到水線(海上邊界)外發報,以及密碼要保證安全等。

記得,他們還反映說要在深圳-香港間建立通話站(我不大懂,大概是短距離無線電電話之類)。

8與外貿部劉今生通過多次電話,多數是他打來,主要是反映外貿情況,有時我也把鬥爭情況(有關係到外貿的為主)告訴他。其中來過三次徵求意見的:1業務部門反映,港英放寬大米進口額(包括泰、緬、我等)問是否接受(即增加輸港大米額度),我說,這是敵人因受市民購存(當時市民普遍存糧,引起米市緊張),感到壓力很大。這與鬥爭雖有關係,但,又是出口業務,牽涉到今後我大米輸港配額。我請示羅,羅同意由外貿部請示。2華潤建議撤銷趙韋修和XXX(名忘,二人都是簽字登報支持港英鎮壓的新界士紳)作為我大米進口的代理商資格(即對他們停供大米)。問我意見,我說,這對鬥爭是支持,警告那些洋奴,我認為華潤的建議可以考慮。我把這意見請示羅,羅同意,還是請外貿部請示決定。3有關出口公司接到香港急電,要求即付700打甘蔗刀,問是否發貨。我說,未知何用,我未接到報告,請先弄清楚,是鬥爭用,還是出口貿易,但,先可押一押。回答是鬥爭用,刀已在途中。我報告羅,是否截留在深圳?羅同意,我告訴劉,截留在深圳。

9關於罷市問題,外貿部要求開一個緊急會研究一下。由於罷市報告來得遲,業務部門感到措手不及,頗有為難,辦公室也是罷市前一天晚上接到,只用電話報告總理。

會上外貿部彙報了情況,說事前沒有佈置,各地輸出物質還是源源到達,深圳活豬已積壓一萬七千多頭,豬圈飼料都發生困難,等等。問”保證供應”政策是否已改。羅加以解釋,說明未改,還說辦公室知道也很遲等,加以解釋。

我在會上提,是否馬上通知各地,輸出物質,到達各站,就地停下,繼續向口上來,壓力太大,引起很大損失不好。

107/6晚和朱、楊、馬、劉、呂(軍管代表)談指揮部組織問題。談前我傳達了總理關於鬥爭中要注意長期工作的指示(是下午大會結束後,和四處的同志一起聽的):1這次鬥爭要注意長期工作,不要把所有的力量都暴露出來,都使上去。2在港英要害部門的力量(四處同志提到機場、在港督身邊的點子)不要動。3(我想到1965年祁X、李國霖、張振南在北京談過因為我工會海員不願去西貢等地,放棄了許多陣地,並作出決定我海員不要放棄走西貢、臺灣等線的船。我將此向總理報告並提出請示這次鬥爭是否也不要動?)在美國機構、船上的力量不要動。

我傳達後,還問四處同志有什麼補充。

談指揮部問題,我是根據”關於香港鬥爭的方針和部署”中所提”兩委協商組織指揮部”的精神找他們談的(本應找羅等一起談,但,太晚,明晨他們又走了,所以我找他們兩方一起協商)。他們協商的過程中,我插了幾句:1談到指揮部的性質,權力等時,我說,指揮部應該是一個權力機關,相當於臨時黨組,這次鬥爭總理親自抓,這樣,我體會,指揮部就是直接向總理負責,統一領導這次鬥爭。重大問題經過民主集中,做出決定後,直接報中央(經過港澳辦公室)請示。我認為這樣的戰鬥體制是最簡捷的,緊急的問題,總理還同意用電話請示。2既然這樣,X委和四處就不是指揮部的上級領導,指揮部的決定就不要經過X委和四處核轉了,否則,周轉就慢了。3當然X委和四處還是要關心,提意見,保證鬥爭規劃的實現,組織保證,保證中央關於這次鬥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取得鬥爭的勝利。

談到過去一段鬥爭,四處上下通氣很慢,四處同志說明關鍵在哪裡,並提出改進措施後,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了嗎?

朱說能。(有人等他,說完就走了)

最後,朱、馬、劉、呂都走了。(這時楊也回到自己的房間,只我和他一

起)楊說,這樣做,我懷疑鬥爭的力量是弱了。

我說,那麼,是不是再找他們來談談呢?

楊說,不必了,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只要X委加強掌握就行了。(實在也太夜了,已快一點,明天又要上飛機)

我說,那麼,請你回去告訴XXX和XX同志,請他們研究一下,提一個意見報上來。

11在五月中,林、胡來彙報情況(廖召開會議那次)時,他們反映了一些情報(在港澳組),我提,今後也送一份給我們(外辦)。

四.和指揮部、四處打過電話、提過什麼意見?

1.我和指揮部沒有直接打過電話,提的意見都是辦公室會議上通過,或請示過羅後,作為辦公室的意見發。

2.和四處通過幾次電話:

1與軍管會聯絡員李XX通過兩次電話,兩次都是他打來。一次他告訴我廣東支委會組織計劃,報告送批後,發生了兩派革命群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作罷。另外一次是為了報告派到四處(按7/6方案)的軍代表名單。

224/7和林X通過一次電話:(一)瞭解海員罷工情況,(二)走越南的外輪能罷工的有多少(考慮如多,準備請示也罷它幾條,打擊美帝對越南侵略的軍運)。(三)大搜捕我有無損失(當時積極分子名單集中在工會,雖曾通知馬上處理,但,傳說戴麟趾回倫敦帶了五百個名單,擔心上述名單已落入敵人手中,大搜捕中受到損失)。

林說他明天就回穗,情況告訴鄭,我說好。

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批示告訴他們。

記得其他就沒有了。

五.和劉寧一的秘書打過兩次電話

這兩次電話,都是為了撥款支援鬥爭,要用全總的名義。第一次羅說,提方案時,未徵求過全總的意見,方案批准了,趕快打個電話告訴劉寧一一聲,並問問如何送支持電稿給他看。

第二次也是一樣的情況,撥款報告批下來,要發表了,才給他的秘書打電話。

兩次電話內容都差不多:我先告訴他為了支援鬥爭,已批准撥款一千萬(兩次兩千萬),要用全總的名義。我們擬了一個支援電稿,想送給劉XX看,如何送?

兩次接話都是一位姓段的秘書。他回答都說報告劉(有一次說劉在醫院)。約隔一會,回話,說,劉同意,支持電他不看了。

第二次回話時(記得是沙頭角事件後,劉參加在老外辦開會討論進一步鬥爭方案之後)段說,劉要他轉達,他對過去鬥爭情況不瞭解,要一份各階段提出的口號,請兩三天送給他。

我接完電話後,便告訴秘書組,記得我還說索性弄一份比較完整的,我們看了也忘了,搞一份資料,送給總理、陳總等領導同志,我們自己也留一份備案。

整理的過程,有一晚上,我問了一下,整理得怎麼樣了。記得段沒有來催過,是我想到就這樣問了一聲。

以上交待,請同志們審查。

吳荻舟1968.3.18

[5] 梁副社長:指梁上苑,根據他自己在《中共在香港》一書中所說,他是中國外交部派駐香港的第一個高級官員,任港澳工委常委,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968年被誣為台灣特務,在北京秦城監獄關了四年,1973年獲釋。後任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他在《中共在香港》中有一章專門講”反英抗暴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把這次事件稱為’香港式文化大革命’是非常恰當的。”

原文出自 蘆蕩小舟網站,該網站全部原始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Originally published at http://1967.hk.com on September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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